焦作一女子将车停在小区门前,回来时惊呆了...
1月18日下午,一名女司机为了自己方便,将私家车停在了新华街一住户门前,而且一停就是两个多小时。该司机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周围居民的不满,为了表达愤怒,有居民将垃圾倒在了车辆的前挡风玻璃上。当日17时20分,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执勤民警接到一位市民报警,称她的轿车在解放路与新华街交叉口附近的胡同内停放,结果车上被人倒了拉圾。赶到现场后民警了解到,该女子当日15时到新华街办事,将车停在路边的胡同里。两个多小时后,她办完事回到车前,发现轿车前挡风玻璃上不知被谁倒了一堆拉圾。
民警在现场发现,该女子停车的位置正好在居民房前,而且两边都是居民楼,车辆停在这里给附近居民出行造成了很大不便,很可能因此惹怒了周围的居民,这才被倒了垃圾。
在民警的劝说下,该女子认识到了自己如此停车确实不当,简单处理了一下车上的垃圾后,迅速将车开走,道路恢复正常。
这样的停车,交警应该给予处罚。
自已作死呀
如果属于交警管辖的道路 交警必须予以处罚 让这些停车不长眼的人长长记性 交警必须予以处罚 让这些停车不长眼的人长长记性 我还以为要罚款呢. 停车不能光自己方便了影响别人。 起码让她换块前档玻璃或者两个门喷漆,不然不长记性
丢人现眼还报警呢。 现在类似的停车很多很多,停小区,商店,家属院等等门口,不方便居民通行,可是这些路段交警又不管,110来了也管不了,像这个小区门口几乎可以说天天是打110报警或者吵架,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这也说明相关部门的惯例缺失,停车的人要长记性,管理部门是不是也该思考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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