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幸福的生活 发表于 2018-4-11 10:57

暴力拆迁,还我家园。

我们是龙光公司原职工,在龙光公司(原无线电总厂)家属院长期居住(解放区新华北街7号院)。居住时间最长四五十年。龙光公司于2016年对7号院开始进行限水、停电。因每户家庭都十分困难,虽最后没水没电,也没能力搬离。只有忍气吞声在此居住,却依然没有拖欠厂里一分房费、水费、电费!在2018年4月1日凌晨2时左右,我们居住的房屋,出现一群不明身份、彪形大汉、纹身的黑社会势力人员20余人,对我们房屋进行暴力拆迁。对我厂门大锁锯断,工程机械强行进入。龙光公司在没有告知所有用户的情况下进行暴力拆迁!幸好房屋内没人,也未造成人员伤亡。屋内所有物品,全部被买呀,我们的个人财产受到巨大损失。我们普通老百姓,虽然是否憎恶黑社会势力,但我们是弱势群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里面明确规定“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为了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只有寻求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为我们主持公道。要求严厉打击黑社会势力的暴力拆迁行为,以及其背后的‘保护伞’,扫除一切横行作怪、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还我们一个安稳幸福的家!

大忽悠 发表于 2018-4-11 11:09

暴力拆迁,还我家园。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4-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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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好人啊 发表于 2018-4-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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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门吹牛 发表于 2018-4-11 16:54

光头老mi出马,没有拆不了的房子。

杨杨。 发表于 2018-4-11 18:29

好可怕……

大忽悠 发表于 2018-4-1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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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焦作人 发表于 2018-4-11 23:30

世界乱了,不让百姓活了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4-12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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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之恋 发表于 2018-4-12 09:15

唉,无语法律还是不严,还不健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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