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安物业 发表于 2018-6-24 18:22

纸包不住火!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7-5 09:02

君安物业 发表于 2018-6-24 18:22
纸包不住火!

事实重要,不能凭口胡说!

www12345678 发表于 2018-7-5 18:03

楼主真有股劲。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8-18 14:06


交通肇事逃逸,有熟人?有关系?
可以不拘留!
不吊销驾证!
还能闭眼放跑一个人,焦作解放事故科交警请回答一下?

herothang 发表于 2018-8-19 22:33

不要在折腾了,别把自己弄出病来,逃逸不构成犯罪的不吊销驾驶证和终生禁驾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8-22 08:50

焦作解放事故科交警:1 两个人替换撞车,为何处理一个人?大杨树交通肇事逃逸者,是两个人夜半12点从KTV出来来回替换撞车,来回下车再上车,再下车再撞车,再撞墙,酒醉先逃跑,再活动!策略真不错!最后两人逃逸,为何只处理一个人?交警是不懂还是疏忽了呢?2 投案?自首?侦破?传唤?到底是啥?    你们解释:是侦破传唤后通知逃逸人自己早上去投案,但怎么走着走着成自首了?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9-3 12:59

六月飞雪*** 发表于 2018-6-8 08:54
上面有省交警队省厅督察队

河南交警总队也是拖延,焦作交警支队督查也是不作为!严惩不作为交警!

xiaobaiyi 发表于 2018-9-20 08:23

一定维权到

bingran88 发表于 2018-9-20 12:11

哈哈,我就是法,法就是我。
即使我再错,岂能让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的人给百姓认错。
那岂不是证明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的法大错特错了吗?
拉不下的面子,丢不起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的人啊!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9-23 10:32

bingran88 发表于 2018-9-20 12:11
哈哈,我就是法,法就是我。
即使我再错,岂能让我就是法,法就是我的人给百姓认错。
那岂不是证明我就是法 ...

看看这位交警督查的李警官如此回答和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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