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肠人 发表于 2018-7-10 08:56

【老断说事】车祸需要反思的,不仅仅是酒驾……

      8日、9日,两起车祸,两条人命。据公安机关通报,7.8车祸机动车驾驶人李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7.6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7.9车祸虽然官方通报尚未出台,但却已经知情人表示:司机系酒驾。
      于是,人们纷纷聚焦酒驾。
      老断认为,聚焦酒驾当然没错。但是,这两起车祸的发生,我们所需要反思的,不仅仅应该是酒驾、


      酒驾当然是最重要的一点。老断每月几乎都要参加交警支队的新闻通报会。在我印象中,仅咱们焦作,每月都要查处醉驾100多起,酒驾更多。今年上半年,我市交警部门已查处酒后驾驶1595起,醉酒驾驶949起,各类酒驾违法总计2500余起,几乎每月都有各类因酒驾引起的致人伤亡交通事故。但为什么依然酒驾难以禁绝?老断认为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心存侥幸的人太多,和警察打起了“人民游击战”;二是对酒驾的处罚罚度还是过轻,不足以形成真正的威慑。后者是法律层面的制订问题,我们影响不了。因此,我们只能建议:1、交管部门继续加大对酒驾的查处力度;2、继续呼吁司机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3、恳请朋友们不要再在朋友圈发布关于交警查酒驾的信息。你们这样其实是在帮酒驾者躲避查处,是在纵容酒驾。
      还有我们的交通设施完善问题。据网友吐槽,我市一些地方大小事故频发,和交通设施不完善有一定的关系。特别是普济路铁路立交桥附近和塔南路铁路立交桥附近,宽广的道路,突然出现水泥墩或钢铁护栏,但提醒标志却不明显,有的甚至没有反光标志。老断想,我们焦作并不会穷得连提醒标志都装不起吧?建议在这些地方加上固定且醒目的反光提醒墩、曝灯提醒等装置,对驾驶人尽到足够的提醒作用。虽然它们可能对醉驾者效果并不大,但对不经常在这里走、不熟悉路况的司机们,却可以起到极好的警示作用。
      再一个就是三轮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行驶规范问题。这也是我市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在我的印象中,因三轮车、电动车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原因发生的大小车祸,并不比酒驾少。但因为和汽车比,电动车、三轮车都属于“弱者”,特别社会上很多人认为三轮车主往往是为了生存才不得不开三轮,所以对他们抱有一定的同情心。而这些三轮车和电动车车主们又抱着“反正汽车不敢撞我”的思想,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所以从很大程度上增大了管理难度。但是却很少有人想到,车祸并不会因为你是弱者就放过你,有时候面对突然出现在机动车道内的电动车、三轮车,司机们不是敢不敢撞的问题,而是不得不撞的事儿。生命对我们只有一次,道路也不是我们谁家里的。要保证交通安全,遵守法规行驶,是唯一能最大限度保障自己生命安全的办法。

      对于交通安全,最好的方法不是寄希望于认为车祸不会发生,不是寄希望于撞了后有保险公司赔偿,不是寄希望于在发生时躲一下撞轻点,不是寄希望于别人不敢撞自己,更不是寄希望于车祸后的讨论与责任划分。而应寄希望于完善的基础设施、寄希望于每个人都对交通安全法规心存敬畏,寄希望于我们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这样,才可能尽最大可能地避免交通事故的出现,保障我们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切记,切记!

一名站友 发表于 2018-7-11 05:26

后夜与凌晨也要查酒驾

爱123_abc 发表于 2018-7-12 19:21

对于酒驾,中央立法机构应当根据社会现实出台法律解释,对于酒驾造成的伤害应当比照故意犯罪从重处罚,这是我的呼声。

城市123 发表于 2018-7-15 19:09

一名站友 发表于 2018-7-11 05:26
后夜与凌晨也要查酒驾

老断,你咋不继续查查,大杨树交通肇事逃逸的事件了?好像对方也是半夜KTV出来,最关键是倒个车,那么容易,都看不清,晕呼呼,两人替换来回撞车,好像两人应该一起处罚吧?交通肇事逃逸,国家严惩,从小做起,当然交通肇事逃逸也不能以大小之分呀,

你老资深人士,继续刨刨……你还不实际报道,明明是抓到,你说自首?你还特意采访了交警,咋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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