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glimen 发表于 2018-9-3 15:22

示范区的蛀虫


焦作市城乡示范区

社会事业局局长  武燕

 

2012年秋,我省开始清查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工作,示范区宁国镇一名教师因长期在外作生意而提出辞职,社会局、宁国中心校于2013 年4月在焦作日报登报解除于这名教师的劳动关系,该教师退还了部分工资,办理了离职手续(见焦作日报和财务手续)。2013年暑假后,这名教师家人找到社会局武燕,提出想回到学校继续工作,武燕瞒住社会局的其他领导,与人社局局长杨建路勾结,为这名教师重新办理了新的入编手续。

2016年秋,武燕遭人举报违规为他人办理入编手续,焦作市纪检部门派人调查此事。武燕知道后怕事情败露,到处找相关人员统一口径,隐瞒事实,为调查工作设置障碍,对抗调查(见调查报告)。最后纪检部门仅仅对武燕做出了警告处分的决定了事。

 

武燕、杨建路违规给他人办理入职手续,违反了公务员管理条例,属违法犯罪行为,在示范区引起很大反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部门负责人,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为他人谋取利益,属于明知故犯,是属于从重处理的范畴,隐瞒事实对抗调查更是党纪所不容!根据焦作市组织部的五项规定是应当予撤职并开除公职,对武燕处分决定明显是敷衍了事,示范区广大党员、群众坚决反对这种灯下黑的现象在红旗招展的示范区出现!更不允许这种违规行为抹黑我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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