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捍卫民营企业家龚振林近亿财产被诈骗的合法权益
谁来捍卫民营企业家龚振林近亿财产被诈骗的合法权益 实名发贴人:龚振林 身份证号132628195805254810 电话13944242279实名发贴人龚振林声明为本文真性和发贴转贴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资金只有五十万的吉林市海润通公司法人刘素娣和其子孟开宪买通法官,利用虚假公证书达到非法占有诈骗吉林市振澳公司一万平米价值近亿元的商务大楼,今天是中纪委的副书记刘金国对此案进行了严肃的指示。要求吉林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吉林省相关部门依法办案了吗?在国际倡导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今天,请求上级领导强烈关注。 经济庭长张文业为刘素娣母子实施诈骗炮制法律陷阱 2002年,在吉林市中院法官张文业的办公室里,在多年的老朋友张文业的热情的给下,龚振林认识了刘素娣、孟开宪母子。张文业说:刘素娣先投资帮龚振林建完楼后,再帮龚振林从交通银行贷款两千万,龚振林给其总投资百分之五十的回报。张文业知道龚振林公司经济状况非常紧张,如早日建完大楼出租,每年可得租金三四百万,如出售房产可翻倍能卖到七八千万,因为大楼所在位置是吉林市一类商业区黄金地段。龚振林他们在张文业起草的合同上签字。2002年10月份刘孟母子进入工地施工,在原以建完的大楼主体上只是在里外墙抹灰上窗户总投资不足一百万元。刘素娣当年的两台车作价42万元给龚振林,实际两台车实际价不超过十五万。刘素娣:车价给确实高,但是将来帮龚振林在交行贷款时就不用在支付好处费了。 2003年4月4日,张文业负责起草213万元的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这是第一份协议。龚振林问什么时候开工。刘素娣说要建完楼还得投资四百万元。龚振林怕再投资有风险,张文业说那好办,在第一份213万协议书里在虚加四百万变成613万,在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就不会有任何风险了,等公证完和相关手续马上施工。当天晚上,龚振林把所签的两份协议请律师审读,律师看过之后急了:如此重大的事为什么不提前和他说,万一有一天刘素娣母子不承认虚加四百万的事怎么办,白纸黑色你能说的清吗?龚振林给律师解释说:张文业是其最好的朋友又是经济庭长。刘素娣是银行的主任,相信他们不会骗。结果,一切都被律师说中了,龚振林早就步入张文业、刘素娣和其子为其经心设计的法律的陷阱之中。 诈骗的真实嘴脸显现:两个法院评估相差3000万 龚振林以为按照他们要求虚构了400万投资的协签订之后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可他等来的是刘素娣母子买通关系,拿着613万的公证书去长春市二道区法院申请执行。长春市二道区法院执行科长宗子余被刘素娣母子行贿买通后开始枉法执行,高资产低评估,枉法裁定在2004年11月份把龚振林一万平米的楼和土地以七百万的做价裁判给刘素娣、孟开宪母子裁定中龚振林公司欠李荣山的二百万元债务归刘素娣母子支付后,龚振林的一万平楼和一千七百多平米的土地归刘素娣母子所有。2003年,二道区法院办案人宗子余枉法评估对龚振林的大楼以每平米评估五百多元,吉林市中级法院依法对龚振林的商务大楼进行评估定价为每平米3150元,不包括土地,对同一座楼有两份评估报告为证,两个法院同年评估价相差3000多万元。在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卷宗中,有证人证明刘素娣其子孟开宪向二道区此案执行法官宗子余行贿二十万元。2005年,龚振林的债权人杨建英向船营区法院把龚振林和刘素娣母子起诉,状告龚振林和刘素娣母子利用虚假公证侵害第三人合法债权。在吉林船营法院和吉林中院六次开庭审理时,龚振林都积极主动配合杨建英向法庭说明613万的公证书是虚假的,虚加四百万是刘孟母子承诺为龚振林继续施工盖楼才这样做的。并且向法庭提交在2003年4月4日同一天两份协议书分别为213万和613万,六次审判只有原中院民庭庭长现吉林中院副院长孙兴华审理时发现案件的真实性,裁定发回船营法院重审。在从第一次收到船营法院开庭通知,龚振林就开始找张文业出庭做证,要求他向法庭说明613万的公证书的真实性,因为当初两份协议书全是他执笔操作,他向法庭说明前因后果,绝对有权威性,如果当初他为龚振林介绍刘素娣母子是真心想帮龚振林把楼建完,如果还念龚振林是他的好朋友,如果他知道自己是法官、是党员,如果他没有参与刘孟母子的诈骗行为,那么张文业有责任有义务向法庭和相关部门说清此案的问题。在张文业不给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刘孟母子拒不承认613万的公证书是虚假的事实。 检察院批捕三天后刘素娣母子突然被无罪释放 2007年,龚振林到吉林中院监察室向杜主任反应张文业问题,并且向他提交了书面材料和龚振林和张文业有关虚假公证书的录音。 2008年吉林市经侦支队与吉林市检察院批捕处沟通此案,吉林市检察院给吉林市经侦公案局回函中认定海润通公司涉嫌合同诈骗行为,但需要公安局先行调查有证据证明其涉嫌犯罪,可直接立案侦查,由于刘素娣只要龚振林告到哪她就花钱摆到哪,所以龚振林案子一直没有进展。2009年3月份,由吉林省公安经侦总队督办,对刘素娣母子诈骗犯罪尽全力认真调查取证后,认定刘母母子先投一百余万,后用虚假公证诈骗龚振林一万平的商务大楼,认定刘素娣和其子孟开宪构成诈骗犯罪,同年5月对刘素娣取保对其子孟开宪刑拘。在对孟开宪刑拘半个月后,吉林市检察院批捕处,刘处长多次给经侦办案负责人打电话叫尽快报捕早日结案。 在查办此案的节骨眼上,吉林省公安厅原法制处处长黎海彬调任吉林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其到任后第一天听取了对此案的回汇报,韩局长汇报说这是公安部刘部长批示的强调要依法办案,省市经侦部门依法认定刘素娣、孟开宪涉嫌诈骗犯罪。黎书记听完后发表个人观点,提出他个人意见认为这是民事纠纷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然后叫经侦支队马上把此案件卷宗送到市局法制处严格审查,是否有问题。吉林市公安局法制处接到案件卷宗后进行审查,三天后通知经侦支队把卷宗取回,经审查是依法办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经侦支队队当天下午就对刘素娣、孟开宪向吉林市检察院报捕,经侦办案人员在检察院办完报捕手续后以下午四点多了。黎书记当晚知道了对刘孟母子报捕后晚七八点钟,把早以下班的韩局长、经侦队刘支队长和相关办案人员叫到他办公室大发雷霆,出言不逊,问对刘孟母子报捕为什么不请示他,为什么他不知道,他还再次强调这是民事纠纷。韩局长说黎书记市局和经侦相关办案人员兼公执法,依法办案事实,证据清楚,在你没到任前市局组会已经研究通过了。吉林市公安经侦支队和吉林市检察院以法办案刘孟母子终于批捕了,可龚振林还是高兴的太早了,在市检察院批捕三天后刘素娣母子突然无罪释放,对于龚振林被诈骗的财产一句不提。 龚振林七问吉林丰满法院 2015年,吉林市政法委王峰副书记知道龚振林去北京上访后打电话叫龚振林回吉林市。王书记了解了情况后,主持召开了三长会,由政法委执法监督处的孟处长以法公正的陈述了龚振林上访多年和被诈骗的事实和依据。市检察的主管刑事的崔检察长听完孟处长的介绍和龚振林反应的问题后,气的一拍桌子说龚振林的案子都冤出大天来了,在不给解决良心上都过不去。 由于王峰副书记和执法监督处的孟处长力挺压力,三长会决定依法让龚振林的案子重新进入司法程序。2015年元旦前由市检察院刑事复查研究,认为刘素娣、孟开宪构成刑事犯罪,通知吉林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在大量证据面前,刘素娣、孟开宪终于承认了虚假公证书的事实。2016年11月3日孟开宪被逮捕,刘素娣取保候审。2017年2月7日吉林市公安局把孟开宪、刘素娣移送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起诉,2017年6月7日丰满区检察院对刘孟母子向丰满区法院以诈骗罪对二人起诉。此案在丰满区法院在2016年12月开庭审理后托置到2018年5月10日做出了惊人的枉法判决,把公安局检察院认定的诈骗罪改判为虚假诉讼罪,此案是公证执行,是非诉案件,即是非诉何来虚假诉讼。判孟开宪为主犯,在看守所拘押一年半,判一年半,说刘素娣犯罪轻微认罪态度好,判缓刑一年,法官这样判案还有天良吗?这样的法官不贪赃可能吗?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书是十年以上刑期呀!法官为什么对龚振林被诈骗上亿价值大楼一字不提呢?此案铁的事实就是刘素娣母子投资一百万利用虚假公证诈骗龚振林龚振林一万平米商务大楼。现今大楼的真实价值上亿元,使受害人企业倒闭、倾家荡产。一问:丰满区法院刘素娣母子投资一百万利用虚假公证诈骗非法占有一万平的大楼归到她们名下,销赃变卖是不是事实?二问:龚振林向法庭依法提出对龚振林的楼依法鉴定。当年价值多少钱?现值多少钱?当年龚振林的债务多少钱?刘素娣母子私自定价一万平商务大楼加土地卖520万是否有法律效力、办案人拿长春市二道法院做的评估报告为办案依据是否合法?对此评估是否存高资低评,是否公正?你们审了吗?吉林中院的依法评估你们法院为什么不采信?三问:当年和刘素娣母子签定协议书时只有张文业、刘孟母子龚振林们四人在场,并没有任何一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在场,凭什么认定是龚振林要求让刘孟母子为龚振林规避400万债权,凭什么龚振林的证词不能采信,难道采信刘孟母子的证言就合法吗?什么叫以事实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难道你们审案不以这为标准吗?四问:刘素娣身为法人利用虚假公证非法占有龚振林的大楼给龚振林造成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过亿元,害得龚振林企业倒闭、倾家荡产,这叫犯罪轻微吗?她们母子属于共同犯罪有主有次吗?五问:此案是政法委三长会交办和督办、公安局、检察院两次依法认定刘素娣母子涉嫌诈骗,你们丰满法院如此枉法裁判,你们是在侮辱和讽刺公安、检察院、政法委的业务水平和智商吗?你们没有半点为受害主持公道,披着法官外衣干的是贪赃枉法,你们就不怕纪委监察委拍苍蝇把你们拍死吗?六问:刑法构成诈骗罪的构件,是诈骗人对被害人用少量的金钱和物资投资,然后虚构事实,博得受害人的信任后,达到以非占有为目的。难道这不能让刘孟母子对号入座吗?七问:吉林市中院已撤销吉林市丰满法院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在外已经逍遥半年之久,为何如今还不收监?龚振林非常感谢丰满检察院和吉林市检察院对丰满法院做出一审枉法判决,依法抗诉到吉林中院,为受害人主持了公道,对刘素娣、孟开宪强烈要依法重判。2018年10月30日吉林中级法院对丰满区一审判决依法撤销,发回重审。 从2015年至2019年本案以有四五年了,按司法程序要求这正常吗?是哪个部门不作为,是哪些相关人员在渎职?一件普通诈骗案在吉林依法办案为什么这么难了。从2015年开始吉林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吴处长,依法监督多方面协商和沟通做了大量的工作,认真多次接待龚振林这个上访维权十五年的受害人,吴处长让龚振林充分相信习主席依法治国的方针,让龚振林相信司法一定会公正,可如今相关部门该枉法的枉法,该不做为的不做为,该渎职的仍然在渎职,相关部门应不应该依法追责。难道政法委的权威在吉林相关部门和某些人眼里真的一文不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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