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来了 发表于 2019-3-17 18:40

焦作同和春天全体业主至市长的一封信!

2016年购房时,该楼盘的房屋主体已成型,当时的销售顾问就“欺骗”客户,承诺2016年10月交房。交完款,签合同时,发现合同上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理论多次,开发商对所有业主的解释,均是“合同为整个小区交付时间,您所购买的楼宇肯定提前交付”。

等到2017年12月31日时,开发商说因市政环保,四城联创、大气防治延期交房一年半,不担任何责任,不付任何赔偿。2018年下半年,我们业主几次去市信访局反映开放商的问题。太行街道党工委及街道办负责人介入协调此事。当时协调的结果是2019年3月底交付。

2019年3月6日晚,也就是昨天晚上,太行路街道办事处通知业主、开放商去太行街道办一楼会议室,三方去谈工程进展。概括其结论:“现在资金缺口很大,需要业主去买开放商的停车位来给开放商融资,从而让其完成剩余工程,如果没人买,那么什么时候交房,开放商没有任何回应,交房就是遥遥无期”,今年3月底交房自然就是一句空话。






lyax123 发表于 2019-3-18 10:38

看到第二条了没,政府原因,环保就是政府原因,所以这类事情很扯淡的,当然,环保对焦作建筑影响确实非常非常非常大

风之舞2-1-403 发表于 2019-3-18 19:20

我也是同和春天业主,楼主所言属实

风之舞2-1-403 发表于 2019-3-18 19:22

还有没有同和春天的业主,报一下

MB_d0vs35 发表于 2019-3-18 20:15

房管局这个部门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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