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聚焦:3月份焦作典型交通事故案例3起
拍客平民视角,旨在分享美好;焦作热点亮点,尽在多情聚焦。今天下午3点,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一月一度组织的三月份“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在支队二楼会议室召开。会上,通报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三起,分别如下:
1、2019年1月31日6时10分许,赵某飞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沿新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西冯封加油站东侧时,与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赵某云相撞,造成赵某云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赵某飞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赵某云行走机动车道,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2、2019年2月10日0时40分许,梁某醉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工业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马作南口处时,与沿马作村南口南北路由北向西转弯的郭某醉酒后驾驶的电动二轮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梁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且未靠右侧通行,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3、2019年2月12日14时48分许,何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承载安某),沿影视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长青路口左转弯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杨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何某、安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何某、杨某为逃避法律责任,现场均不承认是自己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调查取证,何某让其妻子安某顶替,杨某让其哥哥顶替。
何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事故发生后逃逸,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逃逸,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附图: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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