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gjuzang 发表于 2019-5-11 10:19

应该源头开始治理,从卖电动车的厂家和商家开始查处!
老百姓的电动车都是在市场上买的,既然允许卖,那老百姓也合法的买车,那么就应该允许上路行驶。

道中人 发表于 2019-5-13 14:00

发帖随意,不严谨!

JZBAXZL 发表于 2019-5-13 15:36

   感觉这个通知 的确不系统、不完善,缺乏配套措施,比如:
1.我们本地的电动车什么时候上牌?怎么上牌?
   郑州市去年就开始免费上牌了(保险是自愿选择的,不强制);
2.符合新国标的怎么办? 超标的怎么办? 超标的过度期是几年?
3.对超标的电动车应加强源头管理,比如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
   老百姓辛辛苦苦赚个钱不容易啊,花几千元好不容易买个车,
   说不让用就不让用了, 也没个适当的过渡期,这社会能和谐稳定吗?
4.骑电动车违章的的确不少,但一定要明白:违章的是骑车的人,而不是电动车本身!
   因此,应该对违章骑车的人严管重罚,对电动车本身,没有必要出台那么多限制措施!

萧寒 发表于 2019-5-16 10:10

那些不合格的电动车都已经在市场销售好多年咯怎么没人管?既然不合格,干嘛生产销售啊?企业生产出大量不合规定的电动车没人管,老百姓买了车为国家创造了税收后就不让上路啦?合适吗??

正义之士A 发表于 2019-5-16 14:55

俗话说的好: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既然国家允许生产、允许销售电动车,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不让骑行了呢???厉害了!我的大孟州!!!请孟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出面向广大电动车消费者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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