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断说事】这样,交通事故能不能减轻三分之一?
据报道,浙江金华义乌苏溪镇发生一起车祸。一对夫妻闯红灯进入机动车道,被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撞飞数米后双双住院。当地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认定骑车的电动车驾驶人庞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庞某及其家属对交警的认定并不认可,以“出租车撞人了、他们夫妻受伤了”为由,要求交警认定出租车司机有责任,但被交警直接怼回。最后,该夫妻不仅需要承担自已的医药费,而且还需要赔偿出租车司机的损失。
网友评论
@槑魔法师:引起舒适!
@kop耀国:痛快!
@popo慕桃:为这个警察点赞!
@她的炜叔:支持交警的处理意见。就应该这样啊,尊重法律,人人守法,就没有那么多的事故出现了。
@好人不写在脸上:开车最痛恨这种人了!
@眼里的味道:有些人犯了错,总是拿出受害者的姿态!前提是自己犯了错不遵守交通规则,车撞人就一定要负责任,这种脑子无奈,大把这样的人!每个人都去解释真的太累。
从小老师就教育我,我国的立法基本原则为16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6个字,我一直牢记在心。但长大后不少事情曾一度改变我的三观,特别是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上。
几曾何时,不仅《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机动车即使无则,也要承担一定范围的责任。以此为范,机动车和电动车、三轮车发生事故后,也开始沿用这条规定。老断曾见过不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在完全找不到机动车方的责任情况下,为了让机动车担责,往往会加上一句:“采取紧急措施不力”,甚至有的连认定人都说不上人家怎么不力了。
我老老实实地按交通规则通行,怎么就“采取应急措施不力”了?所以,机动车司机在路上,往往都是胆颤心惊。
反正他不敢撞我,要不他就得赔我!所以,很多行人、电动车,甚至三轮车都可以无视交通规则,为所欲为。
如是,便形成了大量行人和电动车、三轮车闯红灯、走逆行、进入机动车道。形成了道路交通中独有的“中国现象”,甚至催生了一个新的行业,叫“碰瓷”。
为了治理交通乱象,交管部门也是煞费苦心。以焦作为例,四城联创期间,大量警力上路严查非机动车违法。但是,即使是“严查”,也不过是抓住一个罚20块钱,真正起到效果了吗?我想,到大街上看看就知道了。
而象义乌这个案例,老断倒认为是根治交通乱象的最有效办法。我想,对于视交通违法为家常便饭的有些人来讲,被交警罚10次,不如被车撞一次还得自己承担责任来的教训深刻,甚至目睹一次类似事故案例,都远强于自己被罚20块钱----要知道,太多的人可以无视规则,但是他却珍视自己的生命。如果社会上能够多一些类似义乌这样的交通事故安全宣传,我想,行人和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会大幅度下降,道路交通事故也会大幅度下降。
朋友们,你们说呢?
老断说都对,只要人人都遵守交规,就不会有那么多交通事故发生。 这种方式有待商榷,做过了,就有可能变成你违法了,我撞了白撞,催生其他可能的违法行为。无论如何,机动车相较于行人与非机动车,都是强者。 应该推广,这样才能杜绝肆意闯红灯的行为,有的人就不自觉,把大马路当自己家炕头了! 有没有考虑到司机的感受?突然出现在你行驶车前的行人/电动车,心理素质差的司机恐怕魂儿都吓飞了!抑郁了、崩溃了谁的责任?:lol:lol:lol 支持 我看行!
初中时候学政治时,说我国的法律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所以不管是谁,在路上的都是交通参与者,都要遵守法律。 有法可依。。。。。 只要人人都遵守交规,就不会有那么多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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