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关系非法侵占国家土地资源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马村区待王街道王庄村村民,现向领导反映一起非本村集体成员侵占本集体土地一事。 张喜明四十年前就接替其父亲的工作转为城市居民在焦作居住,以非本集体成员,但是,今年五月左右本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村委会贴出的土地补偿款,竟然还有张喜明的土地补偿款,(张喜明与村委会内部人员关系要好利用关系以非法发放给张喜明)更让人气愤的是,村委会给出的说法是,张喜明是继承其母亲的土地。我就想不明白土地使用权是本村集体成员的,张喜明既非本集体成员,其家庭成员也非本村集体成员,怎么就可以继承本村集体土地,本村那么多新生成员可还没有土地呀,我是一名无名村民,但为了让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受损失,向多部门反映却被来回踢皮球,特向领导反映此情况,希望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希望有关部门能还王庄村百姓一个公道。下图就是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信访给的处理结果,还有说理的地方吗? 希望有关部门能作为点,不要不作为 土地政策30年不变,到期可以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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