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来了 发表于 2019-7-8 11:18

@所有焦作人!悬赏!发现此人立即报警!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的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闫保中,男,汉族,1979年5月25日生,住修武县五里源乡小泊村,身份证号码:41082119790525xxxx。
一、凡提供被悬赏人下落者,能够被人民法院有效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二、被悬赏人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主动与本院联系,并履行义务,可免交罚款。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悬赏金的发放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望广大知情者积极举报。本院将对举报人的姓名,住址,通讯方式等予以保密。
联系人:常小刚
联系电话:0391-719100113124057771

修武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六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所有焦作人!悬赏!发现此人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