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hnjzxt多情 发表于 2019-7-24 18:45

多情聚焦:2019年7月份焦作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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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3点半,由多情的家乡焦作交警支队组织的“交通违法曝光日”新闻通气会上,通报了4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别如下:

   1、2019年6月11日9时58分许,刘某驾驶一辆两轮电动车,沿孟州市光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黄河大道交叉口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雷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刘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2、2019年6月13日0时28分许,栗某醉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77mg/m1)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建设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好妈妈家常菜门前处时,与道路中间护栏相撞,造成车辆、护栏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赶到现场驾驶肇事车辆附载栗某驶离现场。栗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王某饮酒后驾驶肇事车辆变动现场,共同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3、2019年6月25日0时24分许,芦某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沿解放西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长安路口时,因低头查看手机,与正在路边等车的行人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芦某驾车离开现场。芦某驾驶电动车未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4、2019年6月27日22时10分许,丁某无证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后载丁润某、杜某),沿博爱县发展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团结路口时,违反信号灯行驶,与由东向南转弯的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丁某、丁润某、杜某三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丁某未取得机动驾驶证驾驶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规定载人、未戴安全头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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