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同城 发表于 2019-9-16 09:05

中秋节过了,这些法定福利你有么!大家咋看?

中秋节,这些福利可以有!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如果没有发,可以投诉啊

好运来了 发表于 2019-9-30 16:20

呵呵呵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中秋节过了,这些法定福利你有么!大家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