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_yvb1mi 发表于 2019-11-26 11:33

致武陟县公安局一封公开信

致武陟县公安局一封公开信
我叫闫明权,男,汉族,77岁,住:武陟县龙源街道办事处万花村,身份证号:410823194306017917,电话:15893065
闫明权于2017年9月18日给:武陟县公安局报案控告:闫根海、姬广政等人不按签定的借款协议约定执行,违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4>,用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转让走我方:武陟县九宸置业有限公司、股份800万元,即龙泽苑小区全部资产共价值:5214.0327万元(武陟公安已落实的数字)以1100万元给强迫转让走。
从我报案2017年9月18日至今以二年二个月了,往武陟公安局找了550多次,合2.2万多华里,从2018年开始我给:武陟县委、县委巡视组、焦作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河南省纪检委、省公安厅、中央驻河南扫黑督导组、公安部、中纪委共举报信九十五封,上级批示限期侦察立案,可是武陟公安局都以“正在侦察此案”为由汇报上级!至今没有立案,也不说不立案。一直以“拖、哄”糊弄的办法对待我。但是我也非常理解武陟公安使用这种办法对待我。因武陟公安局处于的情况是无奈的,不敢惹了保护伞!!为此武陟公安对我实施的拖、哄、糊弄,我非常理解!
遗嘱继承权:
形成借款340万元不能归还,最低生活不能保障,我因被他们实施的“软暴力”等手段吓出心脏重病,无钱医治,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和今天晚上脱鞋,明天早上还不知能穿不能!实属上天无门、入地无路情况下,我用文字请求武陟县公安局给我法律经济救助,但也是石沉大海,无声无息!
为此我怕在我有生之年,每天还去找武陟公安局,还是立不了此案,为此立遗嘱,在我生命终结后,由我儿子:闫永德继承此案继续找武陟公安局延续下去!直指武陟县公安局立案为止!
请:武陟县公安局领导签字批准!跪求领导了!!
立遗嘱人:闫明权  
2019年11月26日 

四季同城 发表于 2019-11-29 10:08

真心希望早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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