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同城 发表于 2019-12-7 14:31

解放路市委北院2号楼与4号楼之前平房私搭乱建

解放路市委北院2号楼与4号楼之前平房私搭乱建?答:这位听众朋友,您好!此房,我们中心工作人员也多次到实地考察,此房属危房,现需要重建改造,但房主将改造后的房子建成5米多高,较之前旧房子在原有的高度和面积上略高一些,引起周围邻居不满。

-汉家儿郎- 发表于 2019-12-11 09:15

现在又多盖一层,把北边一楼阳光挡完了。翻盖的房屋与住宅楼间距很窄,别说消防车,三轮车能过就不错了。

acer4520 发表于 2019-12-20 14:39

倒是给个处理结果啊

山南布衣 发表于 2019-12-24 04:41

合理解决. 要依法依规解决。

大汉永存 发表于 2019-12-30 16:12

像这样的老旧小区 私搭乱建 物业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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