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肠人 发表于 2019-12-11 14:28

处理学生寝室吃泡面,哪里就错了?

    最近,“温县一中学生在寝室内吃泡面被学校预开除”一事被炒的沸沸扬扬。老断看了一下,太多的人称学校“小题大做”,处理的过头了。
    最终,就连温县教育局都不得不出面回应,称温县一中“做法失当”。
    在老断看来,如果此事学校事先有制度,那么,我将坚决支持学校的处理!我的理由很简单:制度订的不合理,可以建议修改制度。但是在制度修改之前,就必须执行!否则,制度就将成为摆设,管理就将成为空谈!
    无论吃瓜群众、还是温县教育,都认为学校如此做法不当,有小题大做之嫌。但是我们不妨想一下:同一个寝室里,今天你吃,明天我吃,后天他吃。不仅泡和吃的过程中会影响到其他人,整个寝室的味道又会怎么样?如果这样下去,学生们又如何正常学习与休息?吃泡面不算事,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又算不算事?如果其他行为也不算事,学校又将如何管理?
    数年来,焦作教育水平在全省都处于尴尬位置。纠其原因,很多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管理太松了”。但是当学校真正下工夫严格管理后,处理到谁,当事人又会受不了、觉得委屈。那么老断只想问一句:极个别违反制度的人受到委屈,与整个学校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教育质量下降,哪个更严重?如果不愿意“受委屈”,为什么不主动遵守学校纪律?
    其实,这种“委屈感”,正反映了我们整个社会的一种心态。比如我们平时抱怨交通秩序混乱,但是当交警对乱停乱放出手后,被罚的司机会委屈:我的车子就在路边停了几分钟,你为什么要罚我钱?比如我们抱怨市容不整,但是当城管人员对占道经营进行清理时,占道者会委屈:我就在路边卖个菜,为什么要赶我走?甚至有些被抓的贪官也会感到委屈:我做了这么大贡献,贪污几十万就要抓我?如此等等。其实也就是这样的心态,才导致了我们整个城市治理困难、很多事情积重难返。
    有句成语叫“防微杜渐”,它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是一个道理,指的就是如果问题上不预防,那么将来必然会成为大问题。在老断看来,温县一中看似以“小题大做”的态度严肃处理“寝室吃泡面”这样的“小问题”,其实是为了避免更多的问题难以处理、使整个学校教学水平下降的“大问题”。虽然迫于舆论,他们不得不选择了妥协,但这并不等于校方错了!
    最后,老断想劝告一下学生家长们:孩子还小,我们应该教育的是他们如何遵守制度,而不是教育他们如何钻制度的漏洞,或者对他们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纵容。要知道,如果他们现在就养成钻制度漏洞甚至无视制度的时候,将来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焦作老百姓1 发表于 2019-12-15 17:54

记得郑渊洁有篇童话,里面有只叫不不的狗当选为市长,当选后,它把竞选时向选民们许的愿忘得一干二净,开始随心所欲折腾市民。它规定把所有形容词都对调使用,如上改为下。左改为右。用错者逮捕。
第二天,全市有数千市民因未对调反义词而被捕。其中最小的是一个三岁的女孩儿,她因在广场上对妈妈说:“妈妈,您看风筝飞得多高啊" 而被拘留,正确的说法 应该是"妈妈,您看风筝飞得多低啊。”

非常希望不不市长调过来,管理那些支持者,让他们天天吃那个***,希望你们坚决执行。

焦作老百姓1 发表于 2019-12-13 09:42

逆民意而上,这是想博眼球?

在寝室脱鞋,放屁岂不是更污染空气,一律开除可好?

schwym 发表于 2019-12-14 08:56

最新爆料温县一中https://mp.weixin.qq.com/s/iiITS7uVvivvyuM2zgNSLQ

wchj 发表于 2019-12-15 14:31

支持楼主的意见,有制度就必须执行,违反了就要受到处罚。如果有缺陷和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更改和取消,但是在没有取消前那还是要遵守的。就如军人来说,那是要无条件执行命令的,难道说在接到命令时还要考虑这条命令合理吗?有缺陷吗?进入了一所学校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要谈别的,要是觉得不合理,你当时可以不选择这所学校嘛,违反了纪律后来谈不合理,我觉得有什么可谈的。

-汉家儿郎- 发表于 2019-12-16 11:25

焦作老百姓1 发表于 2019-12-15 17:54
记得郑渊洁有篇童话,里面有只叫不不的狗当选为市长,当选后,它把竞选时向选民们许的愿忘得一干二净,开始 ...

经典,我们的学校切不可培养不切实际的人。

wind21c 发表于 2019-12-18 08:41

预开除干啥,把惩罚改成枪毙,以后估计就没人敢了。

阳光621 发表于 2019-12-18 14:02

支持楼主

拓荒牛 发表于 2019-12-18 17:34

有点过分了哈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处理学生寝室吃泡面,哪里就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