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an1080 发表于 2020-1-3 09:32

小董乡等乡村离任老村委主任退休待遇问题

                     关于落实武陟县小董乡等乡村离任老村委主任退休待遇问题的提案       武陟县小董乡南耿村离任老村委主任离任后未能享受国家生活补助。据介绍,村党支部书记离任后每月有适当补助,但村主任至今无说法。根据组通字(92)15号《关于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文件及我省60岁刑释人员尚可享受低保政策,对村主任离任生活补助应尽快兑现。      他们是农村正常离任的老干部,大都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先后参加工作的,现都年逾古稀,曾为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农村的社会稳定以及农村的各项事业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积极地贡献。农村今天的大好局面与他们的辛勤耕耘也是分不开的,他们为党的农村事业贡献出了人生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特别是六、七十年代农村条件十分落后工作万分艰苦,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总是拼搏战斗在第一线,不分昼夜,废寝忘食不计报酬,艰苦创业,不顾身体,呕心沥血,为农村修桥、修路、架线办电,整地打井、挖河排涝,从而改变了农村的自然面貌和生产条件,群众的梦想变成现实,实现了旱涝保丰收,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他们为此也积劳成疾有病无钱医,有的因病返贫生活窘困,难以为继。   政策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出于对广大农村干部的关怀早在92年中央财政、民政、人事、组织四部委联合下文,妥善解决农村离任干部的生活问题。他们早在2007年就多次向省、市、县去函,要求落实中央(92)15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精神,直至2011年武陟县只给离任支部书记予以生活上的补助,而把大队长、村委主任等其他大对干部统统抛弃,我们认为这极不公道!这算什么公平正义,难道农村一切工作成绩都是支部书记一人干出来吗?2011年国家出台政策对部队退伍士兵给予生活补助,规定凡在部队服役满一年者现在政府每个月给予10元钱生活补助。最近国家和教育部门将要出台政策,对以前从教育部门退下来的民办教师不分原因同样每任教一年给予每月10元钱的生活补助。尤其是2010年10月26日河南日报刊登省政府规定对年满60岁刑满释放人员,可以纳入社会低保,这充分说明党和政府对待社会犯罪分子的晚年生活十分关注,而他们这些在农村为党的事业辛苦操劳几十年到了晚年,万万没有想到,还不如人家犯罪分子的结果,实在令人寒心,可叹可悲。最后我们恳请上级有关领导也像关注刑释人员那样,妥善解决农村离任干部的晚年生活吧,也让他们分享点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成果和党的温暖,我们静候佳音!   呼吁:焦作市人民政府为武陟县小董乡离任老村委主任发放退休金。

alan.ling.20 发表于 2020-1-17 10:23

楼主你的提案还是?

拓荒牛 发表于 2020-1-17 15:58

该怎样发,按照怎样的年龄段发,政府有统一的发放规定。

yyan1080 发表于 2020-1-23 17:50

拓荒牛 发表于 2020-1-17 15:58
该怎样发,按照怎样的年龄段发,政府有统一的发放规定。

什么规定?请仔细看全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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