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儿童乘车享受优待标准有变
2020年1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实施。其中,在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方面,明确符合条件的儿童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那么,我市汽车客运部门如何执行新规?日前,从我市汽车客运总站了解到。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如今的儿童身高普遍高于以前,许多上幼儿园的孩子身高超过了1.1米,家长带着低龄高个子孩子乘车时,往往会被要求买半票。《意见》一经发布,受到了我市广大家长的热切关注。市民刘女士说,她的儿子不到6岁,身高已经超过1.2米,同班的几个小朋友个子也挺高的,作为家长,他们希望客运部门能够按儿童年龄给予免票,这样孩子们就可以继续享受乘车优待。市民杜先生是武陟县人,每逢双休日都会带孩子乘坐长途车去郑州或者焦作玩,他的孩子不满6岁,但长得比较高,每次乘坐长途汽车都会被要求买票,他认为孩子还小应该免票,但车辆乘务人员则称孩子身高超过标准。“如果按年龄划分,我的孩子属于免票范围;如果按身高的话就得买票。我支持按儿童年龄执行免票的政策。”杜先生说。按照《意见》规定,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应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的伤残人民警察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按照所乘班次执行票价的50%计算;对持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儿童,6周岁至14周岁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周岁(含6周岁)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实行免费乘车(9座及以下客车除外),6周岁(含6周岁)以下、单独占用座位的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儿童未携带载明姓名、本人相片和年龄的有效身份证件的,以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和1.2米至1.5米为标准,分别执行免费乘车、客票半价优待。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该新规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当天,在我市汽车客运总站了解关于儿童乘车免票的情况。市汽车客运总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该站执行的儿童免票身高标准为1.1米,根据《意见》中的规定调整为1.2米。具体规定为:1.2米以下儿童可享受免票优惠政策,免票儿童不能占座位;身高1.2米至1.5米的儿童购买半票,购买半票的儿童可占座位。成年人带多名1.2米以下儿童乘车时,只能为其减免一名儿童的车票,其他儿童购买半票。
该负责人说:“《意见》规定,在儿童身高标准基础上,增加以年龄为依据的儿童票、免票划分标准。目前,我们调高了儿童免票身高标准后,仍执行以身高为主的免票政策。”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