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一男子醉驾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
3月13日17时许,张某(男,25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市民主路与烈士街交叉口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张某腿部骨折、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民警在勘察现场时,发现张某有酒驾嫌疑,经对张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8.5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解放交警大队认定,张某驾驶醉酒驾驶摩托车并逆向行驶,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不但要承受伤情的痛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且驾驶证也要被吊销,醉酒驾驶使张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几年摩托车太多了 哈哈哈哈哈咎由自取!撞死活该!!! 除了活该不知道该说啥本来摩托车安全系数就低你还弄个酒驾真是闲死了慢 还能说什么,自作孽啊 总是有些人不自觉,总认为自己比别人牛,装了吧 太惨了 大家一定注意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