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洒水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问题所在!是天灾?还是人祸!
焦作市城管局环卫科领导:您好!为了美化市区环境、降尘控尘,近年来,市城管局一直将洒水作业作为其有效途径之一大力施行。但个人认为洒水更应讲究方式方法,我们的目的是美化环境,而不是将其作为一项工作任务,为了完成硬性工作任务而去洒水,搞形式主义。2020年4月17日上午,本人母亲在太行路骑电动车自西向东行驶,走到太行路与华宝路交叉口时,此时太行路上洒水车可能刚洒过水,与其说是洒水,倒不如说是刚下了一场瓢泼大雨,洒水车在机动车道上洒的水已经源源不断的蔓延到了非机动车道,电动车车轮细,一不小心我母亲便连人带车滑倒了,浑身擦伤多处,这是天灾?还是人祸?可能个人车技有待提升,但因人为原因导致的路面异常湿滑更是问题所在!据我所知,因洒水车洒水导致非机动车驾驶人滑倒的事故不在少数,不知领导怎么想?是否洒水强度过大?洒水车的工作目标是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湿润,但现在焦作市各大道路的洒水情况已经远远超过“湿润”这一程度!中国水资源日渐枯竭,大面积过量洒水是否浪费水资源?前几年下雨天还在洒水的行为目前已经有所改善,现在洒水车的洒水强度问题还有待解决!我们的目的都是希望焦作越来越好,希望焦作的明天更美丽!追求蓝天白云、绿色环保不是只抓数据和形式,还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安全!
期待回复相关解决措施!
支持楼主的建议,更希望帖子引起市城管局的杨局长和分管环卫工作的黄副局长重视…… 洒水就是洒水,而不能泼水!更不要像暴雨一样水流成河,直接后果是车辆行人溅的都是泥水! 全世界只有中国马路洒水,是愚蠢的官员,糊涂的专家所为! 雾霭主要是建筑扬尘,非烟花爆竹造成。今年河南20万套大棚改造,还不包括房地产公司。 得不到回音啊, 老猎手 发表于 2020-4-18 22:55
洒水就是洒水,而不能泼水!更不要像暴雨一样水流成河,直接后果是车辆行人溅的都是泥水! ...
咱们焦作的应该叫泼水车,不叫洒水车;P 致远网络传媒 发表于 2020-4-18 15:27
支持楼主的建议,更希望帖子引起市城管局的杨局长和分管环卫工作的黄副局长重视…… ...
是的,现在发生的还是小的交通事故,如果哪天真的因此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领导们到时候也坐不稳啊! 市长信箱,政府在线,山阳论坛,三个网上投诉举报通道,无一回复,这就是政府办公效率。 今天,市长信箱终于回复了,回复内容如下:
收到反馈的情况后,已将该舆情转交环卫处办理,现将环卫处答复如下:
2020年4月17日早上,山阳区根据市控尘办调度指领要求,洒水车豫HG1210正常出车作业,作业时间8:30-11:30,下午14:30-17:30,作业路段:北环路(牛庄转盘-群英根)、太行路(牛庄转盘-群英桥)、塔北路(北环路-太行路)、岭南路(北环路-太行路),作业频次各2趟;车辆作业时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要求,车辆在作业路段上时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实际作业时速),并开启警示音乐,提醒行人车辆避让。环卫作业车辆属正常作业。
本人所反映的问题是洒水车洒水强度问题,但相关部门却答非所问,回复其洒水车规范作业,又说开车时速、又说开启警示音乐的,并称其为正常作业。我阐述的问题清清楚楚,我母亲是在洒水车洒过水的路面上因异常湿滑摔倒,并没有和当时的洒水车相遇,不知道相关部门有没有认真查看我所说的问题!回答的云里雾里,强词夺理!现在就恨当时没有拍个现场的照片,老百姓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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