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并投用,马村一加油站被立案处罚!
近期,市生态环境局马村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焦作市丰裕加油站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运行。处罚决定
因未办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并投用,市生态环境局马村分局依法对此加油站进行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目前,该加油站罚款已履行,环评文件已批准。
适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马村分局依法对焦作市丰裕加油站进行立案处罚。
财不进急门,挣钱慢慢来 还是环保局工作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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