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人心 发表于 2020-10-15 09:20

好消息,司机朋友再也不用担心被“碰瓷”了!

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手,给了全社会一个标准答案。
“碰瓷”本是群众对这一类社会丑恶现象约定俗成的用语。根据两高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这是第一次对“碰瓷”行为作出准确界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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