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屯村村委会干部存在的问题的反应
关于李屯村村委会干部存在的问题的反应李屯村归属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街道,北靠S308国道(丰收路),南临大沙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特别便利。随着近几年城市的发展和城镇化进度的加快,使李屯村原本处于偏远位置变成地理位置优越和交通便利的城市前沿,同时也给李屯村带来飞速的发展。一、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李屯村村委会干部打着城市化发展的旗号,大发城市发展的横财,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的使用性质,将数量特别巨大的基本农田非法自行改为建设用地;自2008-2019年期间李屯村村委会干部将位于老村北面(北站后)、老村南面(南站后)、老村东边的基本农田陆续划拨约500户宅基地,约200亩;用于出售建房;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为掩盖罪行,未经报批就将村里的基本农田数量、位置调剂到村里其它基本农田。集体土地(村集体未分包的土地)。村干部为方便调剂,苦口婆心,多方利诱,采用一亩置换多亩等方法(集体未分包土地),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违规出售约400户左右建房。二、私自出售集体土地1、李屯村村委会陆续划拨的500多户宅基地,实际并未全部流转到本村村民手里,部分以出售的方式转卖给非本村村民;本村村民没有宅基地的出2万~3万元却无法获得,村干部及村干部亲戚不用给钱,就有多处宅基地。严重侵占本村村民利益。2、大约2010年,利用建李屯小学条件下,增加校区规划用地;待李屯小学建成后,将校区周边多余的地安按排成宅基地进行公开拍卖,约50户,这部分宅基地大部分出售给非本村民,用于建房。1. 以权谋私多占宅基地、擅自出售集体土地;村干部捣卖宅基地情况严重李屯村村委会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巧占、占用多处宅基地,对外出售宅基地及部分干部建房后对外进行出售,成为村干部的敛财工具;严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村干部侵占集体土地约80多亩,20多年来未向集体交任何费用,甚至变卖。村干部在河沟上盖轻钢、搭棚。2. 账务不明、存在贪污之嫌疑1、丰收路、文昌路边的二手车市场、华侨医院、豫重矿机、焦作晟光影视、云鑫化机、海能机械等厂企所用土地地,约600亩,均为李屯村集体土地(原为农田),经李屯村村委会操作,将土地使用权转卖给上述企业,但李屯村村民并未见到分红,出让金也未实际用到村民身上,且账目一直未进行公开。2、丰收路南侧属于李屯村的土地、村西北地约600亩,(除田间道路和田间河沟、河堆地)已经转让;但李屯村村委会借故将此部分田间道路、田间河沟和河滩及约100亩村集体农田地进行出让,价款约450万,厂企将河沟回填后进行加以利用;此部分土地转让金却被村委会以各种说辞未予给予村民分红。3、不属于李屯村的村民可以随意在李屯村购买村里集体土地、建房,且没有任何限制条件,也没有人出面阻止;随后2017—2018年,村干部要求非本村村民出钱转户口,难道没有李屯村的村委会的许可,村委会干部的种种行为,不禁让人充满怀疑,是否存在经济上的利益关系。李屯村村集体的土地就这样一点点的被村委会陆续出售完,且未经集体表决,仅仅一个村委会的几名干部就代表了全体村民的意志?而且村委会在土地转让金账务从未进行公开,也从未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涉嫌贪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问李屯村到底有多少土地可以这样肆意践踏,非本村民以什么形式在李屯村建房子住?作为村干部不是想着怎么吸引资金来发展村属厂企,而是只想着靠卖地增加收入,而这项收入并未真正给李屯村带来真正的财富,不过是成为了某些人敛财的工具。村委会的几个人就可以代表全体村民的意志,就可以随意将村里的土地出售吗?村委会作为一个基层村民自治组织,却成为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借机敛财的工具,将村民自治变成个人自制,置国家的法律制度于不顾,肆意践踏国家管理制度。试问作为党员、村干部的此种行为如何让广大村民信服?如何带领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一个小小村委会居然有如此胆大的行为,值得让人深思。焦作市示范区文昌街道李屯村等村民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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