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出台《焦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焦作市政府于2021年6月22日印发了《焦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2021年初,焦作市政府即启动《焦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制订工作,在进行了规范性文件立项后,对《办法》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在征求了政府法制办、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后,于2021年4月正式进入起草阶段。制定《办法》,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充分征求了各区、县、管委会和市消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对意见建议进行逐条研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形成了《焦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
《办法》分为总则,政府消防工作职责,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责任落实,附则共六章二十九条。《办法》充分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充分吸收了《办法》和《规定》有关内容,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补充完善了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强化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的落实。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对于解决新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新时代消防事业创新发展,将起到强有力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来源:焦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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