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 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女性年龄提前三岁新增对象申报及往年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示范区2022年度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申报及往年对象年审工作自既日起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对象申报(一)农村奖扶对象申报条件: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在1973年以来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或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1962年12月底前出生),女性年满57周岁(1965年12月底前出生)。(二)城镇奖扶对象申报条件: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河南省但仍在本市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河南省城镇居民;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3、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1962年12月底前出生),女性年满57周岁(1965年12月底前);4、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增发退休金、年老时发给一定数额奖励金、按时发给奖励扶助金等,未享受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特扶对象申报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女方年满49周岁(1973年12月底前出生)。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四)申报时间: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申请人在2021年12月1日-2022年1月10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报。二、往年对象年审1、年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2、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农村女性年龄提前三年、城镇奖扶、城镇女性年龄提前三年等政策的往年对象都要进行年审。所有享受对象必须在安排时间内到所在村(居)进行资格认证。村级确保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人人见面;二是必须以村(居)为单位建立影像资料;三是必须有年审登记记录;四是必须有经办人签字;五是必须注明年月日。3、对居住在外地或行动不便的可采用微信视频等便民方式年审。经年审退出对象一般情况为对象死亡、子女数改变、户口性质改变或户口迁移等原因。年审后以乡镇为单位填报相关年审表、退出审批表等,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三、其它事项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社会事务(卫生健康)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并对提供的相关情况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扶助金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如对通知内容存在疑问,区、乡两级卫健部门负责具体政策和确认程序解答咨询工作。咨询电话: 示范区卫生健康委:3563667 李万街道社会事务办:8378776 文苑街道社会事务办:5350010 文昌街道社会事务办:7756068宁郭镇卫生健康办:7552874阳庙镇社会事务办:8952116 苏家作乡社会事务办:807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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