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诚信缴存先进评选开始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构建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诚信体系建设,2021年度企业住房公积金诚信缴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开始了!
先进单位条件
1. 缴存业务:2021年度认真执行汇缴规定,做到准确核定,按时汇缴,无挂账、无错账;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缴存并补缴齐住房公积金;2. 缴存人数:单位正常缴存人数在200人(含200人)以上,缴存情况特别好的单位人数为100人(含100人)以上;3. 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4. 缴存比例:适时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无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行为的;5. 能够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执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创新发展的规定和要求;6. 无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行为的;7. 开通网上服务大厅并通过网厅办理公积金业务。
先进个人条件 1. 精神状态:在单位中积极进取,工作认真,表现突出;2. 服务态度: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能够为本单位职工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解答; 3. 业务能力:熟练掌握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技能,按规定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4. 注重学习:能够及时学习并掌握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规定,了解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新动态;5. 善于沟通:积极反映职工需求,传导政策、规定,及时做好住房公积金信息沟通联络工作;6. 创新发展:能够熟练掌握、利用网厅和手机APP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同时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
经过初审、复审和核批三个环节将评选出“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诚信缴存先进单位”、“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诚信缴存先进个人”,并在有关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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