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厦升级改造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的公告!
根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焦办30号)的有关规定,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厦升级改造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已经市房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二十七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2年6月16日至7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至焦作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办公地址:山阳区焦东南路3188号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786276,)或山阳区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地址:山阳区人民政府910A室,联系电话:3555034)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实施。附件:山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厦升级改造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山阳区人民政府 关于焦作市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厦升级改造项目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 河南省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的焦作市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厦,位于山阳区塔南路45号,现状为1栋10层楼房,主楼于1999年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2月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范围为负一层至五层,面积 988.9平方米,于2016年11月改造完工投入使用。 (二)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 原新华书店图书发行大厦于2009年取得房屋产权证(焦房权证山字第0980105084号),建筑面积6418.80㎡;2013年7月办理了土地证(焦国用〔2013〕第04149号),面积为:1513.90平方米,土地性质作价出资,用途为文体用地。 大厦升级改造项目经焦作市山阳区发展改革委备案,项目编号:豫焦山阳文娱〔2016〕18340;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焦规建字〔2017〕第1号,未办理规划核实相关手续;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4108111701240101-SX-001,房屋已完工,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 (三)项目预售许可、销售(入住)情况 升级改造项目属自建办公使用,不进行销售。 (三)其他情况 该项目建筑物不适宜拆迁和没收,不存在权属争议。 二、存在问题 1. 未通过规划核实相关手续。 2.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相关手续。 三、处理意见 1. 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录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二)第12条,办理规划核实相关手续。 2. 依据《焦作市加快解决不动产登录若干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四)第16条,由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确认消防和工程质量安全合格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认可证明,视为房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 3.组织焦作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办理不动产登记。
山阳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房地产领域工作专班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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