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zry 发表于 2022-7-27 10:54

焦作一男子工地干活时死亡!家属要150万!最终...

近日,武陟县司法局龙源司法所结合县“金牌调解团队”经过一周的精心调解,顺利调处一起工伤死亡赔偿纠纷。
   冯某为某公司员工,近期,在该公司建筑工地干活时,突然被工地施工车辆碰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确定,冯某为车祸意外死亡。冯某家人一时无法接受冯某死亡事实,情绪十分激动,围住该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现场一度混乱,矛盾一触即发。   得到消息后,龙源司法所长皇甫新爱立即带领调解员赶赴纠纷现场,安抚冯某家属的情绪,稳控现场状况,表示司法所会依法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全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努力,双方当事人同意就冯某死亡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初期,冯某家属认为造成冯某意外死亡的原因,完全是由于该公司安全生产疏于管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要求该公司一次性支付150万元的赔偿金,而公司则认为死者家属提出赔偿标准过高且没有依据,无法接受,实在不行可以到法院打官司,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双方对赔偿标准认知差距较大,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员决定采取分开说服、背靠背等方式进行调解,让他们心平气和的讲出自己的要求。调解员首先对冯某家人进行耐心的安抚和劝解,待家属情绪渐渐平稳,调解员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赔偿标准作了讲解,并参照有关标准计算出冯某死亡后公司应赔付其家人的赔偿金额。冯某家属听后表示接受这个赔偿数额,但家中确实有困难,希望调解员能够尽力协调再适当增加一些补偿。
      针对该公司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且无依据问题,调解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公司负责人释理说法,建议其充分考虑冯某母亲今年已七十多岁,且身体状况不佳,冯某的死亡对其母亲及家人造成的打击等实际情况,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精神抚慰金方面适当增加一些补偿。在逐步缩短双方认识上的差距后,调解员再将双方当事人集中到一起面对面进行调解。   
   七天里,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就赔偿事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按约定时间赔偿冯某家人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被抚养人抚恤金等各种费用80万元。至此,在司法所干警及金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这起工伤死亡事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得到了及时化解。

dabao27 发表于 2022-7-30 12:57

这年头还是钱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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