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企稳岗、助企减负!焦作人社部门出台多项措施,释放多项红利!
8月9日上午,焦作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焦作市惠企政策直达快享系列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昌满对于人社部门在支持企业稳岗、帮助企业减负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政策红利进行了相关介绍与解答: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疫情的不利影响,市人社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助企纾困稳岗位保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减负纾困力度。具体来说有“降、缓、返、补、助”五个方面:
一是降,即延续降低费率。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二是缓,即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今年5月份,人社部、省人社厅在缓缴社会保险费方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随后,我市立即行动,结合焦作实际,制定了我市的缓缴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同时,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至2022年底,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个体工商户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返,即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5月份以来,省人社厅提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后,我市努力创造条件顶格执行,对大型参保企业去年裁员率不高于5.5%的,按去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对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去年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以下裁员率不高于20%)的,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顶格返还。
四是补,即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是助,即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给予财政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财政贴息申请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20万元贷款,合伙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申请最高150万元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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