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st 发表于 2022-8-22 16:27

焦作又一大批楼房、小区无法办理房产证解决方案公布!快看看有没你老院!

近日,焦作山阳区政府又公布了一大批存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楼、院的解决方案!这些楼、小区办证难题有解了!




双河湾小区1#、2#、3#、5#楼


已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2014年取得焦规新建字(2014)第106、107、108、10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规划验收。2015年已办理施工许可证,4108111509140101-SX-001号4108111509140102-SX-001号,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消防设施建设完成已投入使用,未进行验收;房屋销售发票的开具情况:一期住宅和商业共668套,其中274套均已开具发票,399套未开具发票。
存在问题1.未通过规划核实相关手续;2.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手续;3.未办理消防验收相关手续;4.欠缴相关税费。
处理意见1.依据省问题楼盘相关政策要求,按照“证缴分离”原则,依规追缴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2.河南福帝园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认定。若超规划建设,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证缴分离”政策依法对河南福帝园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按照施配套费进行追缴。3.因项目已销售入住,导致企业不能正常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手续。根据省问题楼盘“对符合规划,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政府同意现行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政策,由住建部门对该项目按程序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并不予处罚。4.河南福帝园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消防评估,合格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5.税务部门依法对河南福帝园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税费的追缴。由山阳税务分局督促河南福帝园置业有限公司尽快开具购房发票。


药检所楼项目


  药检所楼原为原卫生局下属药品检验所和医学会办公用房,2000年左右因药品检验所机构改革,单位搬迁后将原药品检验所办公用房全部出售给个人,医学会办公用房保留至今。出售给个人的房屋于2001年8月1日集中办理了房产证,用途为住宅,因房屋土地用途不一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存在问题  1.改变土地用途。  2.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3条,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土地评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山阳开发付14号楼项目

  存在问题  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处理意见  1.因焦作市山阳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已灭失,由山阳区政府指定山阳区光亚街道办事处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3条,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土地评估,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百间房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等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百间房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百间房街道办事处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百间房街道办事处凤凰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办公楼

开竣工时间:2016年3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
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山财审预字3号。建筑面积1105.32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1.5米(檐口)。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消防备案等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百间房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百间房街道办事处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城市管理局办公楼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开工2008年1月开工,2009年6月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本项目共2栋楼,其中5层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1566平方米;1层车库共9间,建筑面积322.08平方米。
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约3.12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涉及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人民政府办公楼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2000年12月开工,2002年3月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共2栋楼,其中主楼(南)10层,建筑面积14496平方米;辅楼(北)3层,建筑面积5152平方米。
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2000年5月12日焦作市计划委员会《关于下达山阳区综合培训中心投资计划的通知》(焦计资字(2000)第156号)。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2000年5月2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焦规地字(2000)第08号),用地面积41204.83平方米。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公共卫生中心办公楼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1#楼2016年开工,2020年竣工;2#、3#、4#、5#房屋2020年开工,2022年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共5栋,其中1#楼11层,建筑面积8916平方米;2#楼2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3#房屋1层,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4#、5#房屋1层,建筑面积45平方米。
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项目于2014年取得《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山阳区公共卫生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焦发改社会143号,2015年6月12日市发改委出具变更建设地址的说明,2015年12月10日山阳区发改委出具建设内容的说明。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为7333.24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楼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1#楼1986年开工,1987年竣工;2#、3#楼2006年开工,2007年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共3栋房屋,其中1#楼3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2#楼2层,建筑面积320平方米;3#楼2层,建筑面积280平方米。
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中星卫生院业务用房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1#楼2002年开工,2003年竣工;2#楼2009年开工,2010年竣工;3#楼2021年开工,2022年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共3栋,其中1#楼2层,建筑面积846平方米;2#楼3层,建筑面积1650平方米;3#楼2层,建筑面积514.42平方米。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为1530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业务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中星卫生院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中星卫生院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新城街道办事处办公楼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办公楼主楼于1988年开工,1989年竣工;南、北配楼1995年开工,1995年竣工;服务大厅2002年开工,2003年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共4栋楼,分别为办公楼主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884平方米;北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612平方米;南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612平方米,服务大厅,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66平方米。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约4824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该项目为自用办公房,无销售情况。  二、存在问题  1.未取得建设用地手续;  2.未取得规划手续;  3.未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文旅局办公楼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1968年开工,1968年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共1栋楼,2层,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用途:区文化馆内设舞蹈室、戏曲室、棋牌室、图书室等功能室,为辖区群众提供舞蹈、戏曲、阅读、娱乐等免费开放内容。)
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为1287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山阳区住建局办公楼

项目开工、竣工时间:1989年开工,1990年7月竣工。项目建筑物分布及现状等:共1栋楼,3层,建筑面积798平方米。项目建设手续取得情况:项目立项手续取得情况:未取得。项目国有建设用地手续取得及使用情况:未取得。占地面积为1530平方米。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取得及实施情况:未取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未取得。办公自用房,不销售。  二、存在问题  1.未办理土地手续;  2.未办理规划手续;  3.未取得竣工验收和消防备案手续。  三、处理意见  1.依据《实施方案》第2条、第12条,焦作市山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进行现状测绘,之后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规划现状认定,并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  2.依据《实施方案》第16条,焦作市山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和消防评估,之后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鉴定认可证明和消防认可证明等相关手续。  3.依据《实施方案》,依规缴纳相关税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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