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招”有没有用?其实实践已经证明,是有用的。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某公职人员史某,为他人担保某银行借款40000元,一直拒绝还款,法院强制执行中得知史某有一张工资卡,且每月都有进账,便立即予以冻结。工资卡被冻结后,工资取不出来,史某只有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履行了40000借款及利息;武陟某乡公职人员张某乙为张某甲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但未还款。法院执行过程中,得知张某乙为公职人员,便与其单位领导沟通。张某乙被单位领导约谈后,怕影响自己将来的晋职晋升,与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32520还款义务。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几曾何时,欠债的成了大爷,要账的却成了孙子。这绝对不正常。所以,法院破解“执行难”,既是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需要。
公职人员当“老赖”最让人讨厌。他们拿着稳定的工资,最容易让人相信他们的还款能力,因此也比较容易借出来钱。但公职人员赖账,却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其实公职人员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饭碗被砸、晋升通道被堵。法院这次大招,可谓是点中了他们的死穴。
老断倒是认为,对公职人员,一旦因赖账而被列为失信人员的,还应该永久性停止他们的提拔,并作为一项行政规定决定下来。因为赖账决定了他们的人品,人品不好的人是不适合当领导的。这样,威慑力估计会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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