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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慢车道的逆行之说 [打印本页]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17 18:40
标题: 探讨慢车道的逆行之说

最近,新区各个路口布满交警,大有狠抓慢车道逆行之势,辛苦了。
奇怪的是,大家都知道,交法非机动车道没有逆行一说,只有靠右原则行驶。
是不是现在的交警部门认为:交法没有说逆行,但也没有说让逆行吧?这就不禁让人怀疑交警是不是也在钻法律的空子吧?
我们认为:快车道车大速度快,极容易出车祸,所以交法明确规定快车道不准逆行,设置于公路正中间相邻的两个车道,路面标志是单向车道。
而慢车道车小速度慢,车祸率基本为零,设置于公路最两侧相距最远的两个独立车道,所以慢车道就没有设置单向标志,说明是双向车道。按交通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所以交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没有规定逆行,就证明相向行驶时遵循靠右原则即可。
如果交警部门有权威解释慢车道和快车道都是单向行驶,建议:在慢车道同样都设置上单向行驶的标识,让百姓走的踏实,心里放心。


作者: jiaozuo期盼    时间: 2018-12-18 14:00
建议:在慢车道同样都设置上单向行驶的标识,让百姓走的踏实,心里放心。


作者: 梦幻游侠    时间: 2018-12-19 09:41
不敢苟同现在的管理。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19 18:39
昨上午过山阳城,见交警、警察遍布公路两侧,给人一种发生某种大事的严肃感。小心询问一警察,原来是整治逆行等交通事,心里不尽感叹。交法执行数十年,各安其责,风平浪静。为什么今年简单的一个慢车道查逆行,让百姓多有怨言,甚至现在动用多种警力震慑推之,说明什么?
毛泽东建立的党与人民是鱼水关系,党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的任何法令法规都是为了造福人民。何况中国百姓,勤劳善良,通情达理,只要合情合理,怎么会有意见呢?
解决的办法其实很简单:焦作政府只需公布中央交法最高权威解释,证明慢车道与快车道都是单向车道、标上单向标识不准逆行即可。

作者: 纵论天下    时间: 2018-12-20 14:55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节 非机动车、行人通行规定

第三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三)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行人;

(四)不得在人行横道上骑行;

(五)制动器失效的,不得骑行;

(六)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七)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
作者: 纵论天下    时间: 2018-12-20 14:56
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0 19:28
纵论天下 发表于 2018-12-20 14:56
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不清晰。

请政府交通部门明确公示:在道路上左边的非机动车道靠右行驶算不算逆行?非机动车道是单行道么?怎么界定?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吗?
作者: 焦作交警.    时间: 2018-12-21 19:26

网友“bingran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十五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三)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行人;

     (四)不得在人行横道上骑行;

     (五)制动器失效的,不得骑行;

    (六)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七)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逆行的管理和处罚都是依法依规进行的。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够遵规守法,文明出行。谢谢!

作者: caibingbo1    时间: 2018-12-21 21:53
楼主按咱土话说就是胶泥蛋,明明警察给你解释过了,还在那胶泥,逆行不安全,连我8岁儿子都知道,尤其是现在电动车超标,随便都跑三四十码,两辆电动车撞上也是很疼的噢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2 11:48
焦作交警. 发表于 2018-12-21 19:26
网友“bingran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请问焦作交警:
1:机动车道是单向车道,非机动车道是单向车道吗?
2:机动车道有单向标识,为何非机动车道没有单向标识?

中国百姓,勤劳善良,通情达理,只要政府秉承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永远与党心连心。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2 12:08
caibingbo1 发表于 2018-12-21 21:53
楼主按咱土话说就是胶泥蛋,明明警察给你解释过了,还在那胶泥,逆行不安全,连我8岁儿子都知道,尤其是现 ...

“楼主按咱土话说就是胶泥蛋”。
答:共产党最讲认真。我们报着学习负责的精神,把道理弄清楚,不对吗?
“逆行不安全,连我8岁儿子都知道”。
答:你儿子是神童,我们是凡人,只能是活到老,学到老了。
“电动车超标,随便都跑三四十码”。
答:这似乎应该是交警部门监督不力工作没作好的的责任吧?

作者: 道中人    时间: 2018-12-23 06:20
慢道非机动车逆行问题还需人性化管理,这里面说道太多,本着安全,利民的原则,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3 12:42
焦作交警. 发表于 2018-12-21 19:26
网友“bingran8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 ...

交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道单向行驶,不准逆行。而非机动车道没有逆行只规定靠右原则。仅在《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十五条规定之 (六)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根据字面可以解释为:非机动车道应遵循靠右原则行驶,凡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左行驶(无论同向、相向)均视为逆行而禁止。这恰恰佐证了公路最两侧的非机动车道是独立的双向慢车道,只要遵照交法靠右原则即可。
按交通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坚持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扰民不添堵,保障了百姓的正常工作、生活,让百姓也尝到改革的红利。


补充内容 (2018-12-23 16:49):
注:除非对非机动车道逆行有较为详细的相关条例,不然这一块就是朦胧区。
作者: 君安物业    时间: 2018-12-23 13:56
管它违不违章即不出事故又逮不到就行,别较真了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3 18:09
君安物业 发表于 2018-12-23 13:56
管它违不违章即不出事故又逮不到就行,别较真了

慢车道查逆行观:
交警查,百姓躲。交警罚钱忙,百姓怨言多。君不见训斥声、争吵声、求情声,声声刺耳,交警不查,秩序井然,到处是一片和谐景象。
作者: jiaozuo期盼    时间: 2018-12-24 14:00
请问焦作交警:
1:机动车道是单向车道,非机动车道是单向车道吗?
2:机动车道有单向标识,为何非机动车道没有单向标识?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6 17:00
不要说非机动车道逆行现在是一块朦胧区,即使慢车道是单向车道,政府的配套基础设施等硬件跟上了吗?为什么政府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先做好,就简单粗暴率先罚款让老百姓为政府的不足、失误而背黑锅买单呢?为什么今年才开始一个简单的慢车道查逆行就闹得怨声载道呢?新时代政府领导的城市智慧管理为什么就不能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着想,让百姓自觉遵守呈现一片和谐景象呢?难道有必要让交警与百姓弄得这样对立,使公路上经常发出训斥声、争吵声、求情声,声声刺耳的音符就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吗?
毛时代为什么党中央的每一个政策法规全国人民踊跃相应,坚决执行,因为人民知道,党是为了人民的福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与人民,本是心连心,而贪官、庸官、昏官的非作为、不作为给党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为什么现在某个地区政府的公信力大幅度下降?主要问题是偏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7 15:35

1.不过马路,直接逆行到达5 f8 i. |( f8 _' T
2.过两次马路(不一定有红绿灯,增加过马路危险系数),遵守交通右行法规到达

今年条令模糊所谓的慢车道“逆向”罚款,左思右想,老百姓怎么现在连出个门都那么不容易呢?是慢车道交通事故太多?可多年的事实证明:慢车道的事故率基本为零。是政府感觉百姓太富裕罚一点没关系?改革几十年,百姓在利益最大化的背景下,生个孩子都犹豫再三,实际上又有多少百姓不是房奴、孩奴、医奴、学奴等等而欠多少年债呢?
人民日报:中国官场“逆淘汰”将危及国家安全!里说:许多官员认为,得罪了百姓,百姓无可奈何;得罪了上级,上级随时可以摘掉乌纱帽。民间谚语称“为百姓着想的永远留在了百姓中间,善于摆平百姓的却步步高升”。 也许我们真的是“上智下愚”的“愚”见?有时候不得不怀疑大焦作究竟是为了人民实实在在的切身利益?还是华而不实的政绩需要?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8-12-29 17:53
轰轰烈烈的查逆行翻栏杆运动热烈。丹尼斯十字口硬性罚款,截住一人争吵扯拉,漏掉了依次路过交警旁边都是所谓逆行的数十人。而市政府、王府井门前十字路口,交警告诉路人应该怎么通过马路,体现了人性化。
正常执法主要是宣传教育,政策深入人心后,真正被罚款的是屡教不改者。而有些交警为了罚款先安罪名:“这样走违法你不知道啊?罚•••”,令人啼笑皆非。百姓又不是职业交警专门学习过,何况交警部门又没有给百姓举办什么讲座、经常的义务宣传活动,老百姓不知道不是很正常吗?法是什么?法是集天理、国法、人情之大成者,为了罚个款,难道真就像某个霸气交警说的:“我们只论法,不论理”了吗?
怪不得社会没有底线。这就好像甲:你瞅我干啥?乙:我没瞅你啊?甲:你没瞅我那你瞅我干啥呀?挥手给乙一巴掌。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9-1-3 22:49

“人民万岁”,是上个世纪的回忆。
资本时代,金钱至上,钱犹身上肉,割肉才知痛, 百姓身上只知道肉痛,至于割那、怎么割,那就不是百姓所能左右的事了。给百姓添堵,给百姓制造麻烦,是泡沫政绩司空见惯的现象。民间谚语说“为百姓着想的永远留在了百姓中间,善于摆平百姓的却步步高升”。
作者: bingran88    时间: 2019-1-15 23:13
现在某些地方政府与百姓似乎不是鱼和水的关系,而是旧衙门老爷与草民之间治与被治的关系了。
在王府井红绿灯向两个正在笑着说话的交警问事,一听有人问话,马上一脸严肃好像欠他二斗红高粱似得皱着眉头问什么事?把问路者弄得不知该问不该问,难道与群众笑着说话交警丢份呀?公安局一女职员,退休回家和别人一说话就是训人的口气,让街坊邻居躲避不及不愿与其说话,时间稍长,该女职员自己解释说:在公安局干了一辈子,养成习惯了。更不要说地税所门前慢车道逆行罚款交警那副盛气凌人“我们不论理,只论法”的豪言壮语了。
怪不得习主席抓老虎打苍蝇肃吏治,看来官场真是藏龙卧虎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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