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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焦南公安分局王褚派出所民警如此执法 [打印本页]
作者: 速度快 时间: 2019-3-2 14:07
标题: 焦南公安分局王褚派出所民警如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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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者: 速度快 时间: 2019-3-2 14: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作者: 速度快 时间: 2019-3-3 01:05
报案人被张某殴打致轻微伤。
轻微伤鉴定标准参照《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量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作者: 速度快 时间: 2019-4-5 17:27
报案人被张某殴打致轻微伤。
轻微伤鉴定标准参照《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量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234条规定处罚;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按《治安处罚法》第43条处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作者: MB_iksoow 时间: 2019-5-3 15:08
衙门有人好办事儿,自古就是这样,多正常。
作者: MB_iksoow 时间: 2019-5-3 15:09
史某以前是狱警,到了街道也把违法人员当罪犯一样“依法调查”。嘴里骂骂咧咧,不干不净,甚至还动手。遭遇史某还跟人家没关系,算你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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