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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社保你懂多少? [打印本页]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4-22 14:58
标题: 关于社保你懂多少?
社保种类[url=]编辑[/url]
根据最新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名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说明,包括五大险种:
一、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二、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纳,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针对工伤而设定的一项社会保险。工伤保险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归属其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导致劳动者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时,以及因上述两种情况而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物资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
四、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转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4-23 16:47
今天起,企业的这些行为视为违规
众所周知,2019年1月1日起,社保正式划归税务,对每个人和每个企业的影响都是巨大的。那些社保缴纳违规现象将杜绝!
一、不全员交社保
(1)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这是掩耳盗铃行为,其实并没有法律效力);
(2)挂“羊头”交社保。一些城市宽容征收法是:一个公司至少得有一个人买社保,以前就算你过了。现在也会逐步规范起来。
二、尤其是这些企业:
建筑施工、劳务派遣、物业安保这几类企业,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比比皆是,利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制作工资表虚增成本(那怎么和社保比对得上?),绝对是重点检查名单!
三、拒保欠保
这属于比较恶劣的。但是和你经营密切相关的税务机关,惩治方法很多:降你的纳税信用评级,限制领购**、限制开票…你不申报社保,可以给你核定;你欠缴社保,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逾期不缴纳的,将会加收滞纳金的数额为每逾期一日加收所欠款额的2%。对欠缴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四、统一按最低标准交社保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同,但是原理都是一样的。
工资<下限,按下限基数交
下限<工资<上限,按实际工资交
工资>上限,按上限基数交
所以,如果不是按这原理交社保的,都是不合规的,将要被规范。
以上海为例,上海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21396元,下限4279元,小明工资10000,那下限4279元<10000元<上限21396元,所以合规交的话就是按10000计算。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4-23 17:38
(, 下载次数: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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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4-24 17:10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4-28 16:48
通知:根据政策要求,从下月起养老比例单位部分从原来的19%下调至16%,减少76.5元。由此看来降低了企业的缴费压力,但是也不难看出国家正在一步一步的落实全员五险的脚步。 (, 下载次数: 22)

作者: 涨跌随心    时间: 2019-4-29 08:08
缴费基数怎么这样低--2550?
作者: 涨跌随心    时间: 2019-4-29 08:12
是不是基数也降了---我去年基数已经是3400哦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4-29 13:42
涨跌随心 发表于 2019-4-29 08:12
是不是基数也降了---我去年基数已经是3400哦

我发的2550是目前焦作市最低基数,现在政府要求企业是按照实际工资发放基数来缴的。
作者: 借爱灵光    时间: 2019-5-4 20:57
此贴很好,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才好。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5-5 08:38
借爱灵光 发表于 2019-5-4 20:57
此贴很好,应该让更多的人知道才好。

谢谢关注
作者: 拓荒牛    时间: 2019-5-5 14:17
看帖子一下子明白了许多,谢谢楼主!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5-5 14:56
关于大病医疗救助: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百姓就医问题,按照“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原则,分别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缓解大病患者因病返贫问题,市领导多次到人社部门调研,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切实解决参保人员看病贵问题。人社部门积极与两个承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沟通协调,进行调研测算,与保险公司联合出台了对参保的城镇职工和居民实行大病医疗补助的惠民政策,决定除了对大病人员在享受原有医疗保险补偿之外,对器官移植、肾透析、白血病、血友病、精神分裂症等年度内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出1万元(含1万元)的、一次性住院个人负担费用超出5万元(含5万元)的病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大额医疗补助,切实减轻大病重病群体的经济负担,以充分体现医疗保险政策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优越性。

  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参保职工的补助标准为:个人负担费用1万至3万元(含3万元)补助3000元;3万至7万元(含7万元)补助5000元;7万至12万元(含12万元)补助7000元;12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补助1.2万元;20万元以上补助3万元。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为:个人负担费用1万至3万元(含3万元)补助3000元;3万至7万元(含7万元)补助5000元;7万至12万元(含12万元)补助7000元;12万至20万元(含20万元)补助1.2万元;20万元以上补助2万元。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5-5 15:05
拓荒牛 发表于 2019-5-5 14:17
看帖子一下子明白了许多,谢谢楼主!

感谢关注。
作者: wx_o1ztiU3z    时间: 2019-5-7 09:01
5月28日 焦作《职业HR常犯的21个错误》社保征缴风险防范专题学习课程
5月28日 焦作《职业HR常犯的21个错误》社保征缴风险防范专题学习课程
(, 下载次数: 16) 在社保入税、个税改革新政实施的当下,企业各项收支置于税务部门的精准、全面监控之下,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行为将无处隐藏,人力成本与日俱增。企业如何在符合国家法规的情况下做好社保风险管控、降低用工成本成为企业稳定发展的的关键。本课程从HR常犯的21个错误出发,旨在帮助HR提高社保管理实务技巧,增强企业用工风险防范能力。
课程主题:
《职业HR常犯的21个错误》
——社保征缴风险防范专题学习课程

时间安排:
2019年5月28日(周二)下午2:00-5:30

学习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月季花园酒店

主  讲  人:李琴

课程对象:
人力资源经理、人事主管、人事专员、行政、法务、财务人员、个体工商户、个人
课程提要
1、  不开户就不用缴社保;
2、  企业破产,一了百了;
3、  试用期不用给员工缴社保;
4、  员工提出不缴社保,签个协议就行了 ;
5、  只要全员参保就没问题;
6、  养老保险交满15年就可以不交;
7、  新农保、灵活就业、城镇职工保险,有一样就行;
8、  外地看病,说走就走;
9、  员工离职,就可以申领失业金;
10、有社保,出了工伤也不怕;
11、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不受法律保护;
12、怀孕了,再交社保就来不及了;
13、男职工交生育保险纯属浪费;
14、企业工资总额=社保缴费基数;
15、社保稽核就是做套表的事;
16、只要用工就必须缴纳社保;
17、公积金非国家强制缴纳;
18、公积金、社保申报工资和员工实际工资可以不同;
19、灵活就业人员不能缴纳公积金;
20、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
21、社保入税,还早。
                          讲师介绍                        
(, 下载次数: 19)
李琴:首席社保管理师,劳资管理中心总监,从业15年,
管理外包员工30000余人;擅长劳动关系、薪酬优化、社保
筹划等,在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学习费用:
免费

报名热线:
0391-3990280  13203918060 段经理

乘车路线:
市内乘24、20、17、18、14、15、2、11路公交车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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