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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再做这件事,最高拟罚3000元! [打印本页]
作者: 南门小东 时间: 2020-7-30 10:33
标题: 再做这件事,最高拟罚3000元!
7月28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郑州举行,《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会议二次审议。据了解,草案二审稿增添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文明行为内容、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食用刺激性气味食品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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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关注度高、居民呼声强烈的高空抛物问题,《条例(草案)》将该项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单独成条,明确:违反本条例规定,高空抛物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 双木940310 时间: 2020-7-30 16:00
高空抛物危害他人健康
作者: yangliou1314520 时间: 2020-8-3 14:26
高空抛物太吓人了,最好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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