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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师节前的哀伤 [打印本页]

作者: jcdd    时间: 2020-9-5 23:50
标题: 教师节前的哀伤
教师节还有5天就到了,可是我的心里没有一点节日的快乐,不公正的教育环境正在一点点蚕食我热爱教育的心,我的教育激情正在一点点褪去,心里充满了悲凉。
我是郇封二中的教师,我叫刘敏,从毕业到现在,在农村一线工作二十二年,勤奋刻苦,兢兢业业,成绩优异(有荣誉证书和教体局简报作证)。2018年我校因有七级岗位空缺,上级分配到我校一个副高级教师指标,按照学校评比方案,我积分第一,获得了晋升副高级教师的资格并顺利通过了市里组织的评审。
但当年在教师和学生人数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教体局又说我校没有七级岗空缺了,同年晋级的人都晋升了岗位兑现了工资,我的事一直拖到现在没人管,就连去年靠绿色通道照顾晋级的教师也都兑现了工资,我这个论工作比他们更优秀的人却没人管没人问。
期间我多次向教体局领导和中心校领导反应我的情况,甚至我承诺自己可以去外乡镇中学工作或者干脆调到本乡镇的小学工作也行,但是仍然没人管我。眼看着那些有关系的人一个一个都如愿调动工作了,还有那些借调到教体局和其他部门的人员因为有关系也一直占着我们基层教师的编制和岗位,我想问一句,这公平吗?
我多么希望在教师节来临之际,得到我应该得到的岗位,让我这个在农村一线奋斗的教师,真正体会到“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依然相信教育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



补充内容 (2020-9-6 13:33):
郇封二中,全称:修武县郇封镇第二初级中学(原修武县葛庄乡葛庄一中)
作者: 居士    时间: 2020-9-6 09:39
取消教师节,取消人设差别。
作者: 致远网络传媒    时间: 2020-9-6 11:11
请市教育局蒋永立局长出来解释一下
作者: jcdd    时间: 2020-9-6 13:27
标题: RE: 教师节前的哀伤
郇封二中,全称:修武县郇封镇第二初级中学(原葛庄中学)
作者: xiaoren123456    时间: 2020-9-6 15:17
都挺难的!
作者: 刘师傅水电维修    时间: 2020-9-7 06:25
教师有教师节,有节,记者有记者节……就是没有工人节!
作者: happy2100    时间: 2020-9-7 15:56
你现在中学一级教师?
作者: 一大只糖    时间: 2020-9-7 18:11
相信会得到公正处理的~
作者: 微风吉祥    时间: 2020-9-9 14:02
借教师节来临之际向优秀教师的你表达最衷心的问候,一切困难都是占时的。
作者: jcdd    时间: 2020-9-9 22:42
如此惠及教师的政策为什么不公开不执行?
我是修武县郇封二中教师刘敏,感谢大家对我的《教师节前的哀伤》这个帖子的关注。作为当事人,我想把这件事的最新进展给大家汇报一下:
我本来在今年暑假前提出来如果所在中学解决不了我的问题,我愿意去葛庄小学任教,因为那里有空缺编制和岗位,当时中心校领导答应了。但是开学后葛庄小学已经调入了两个教师,却没有人管我的事。我上次发贴后引起了东方今报记者的关注,记者亲自到修武县教体局采访有关领导,当记者追问葛庄小学今年调入教师的原则的时候,县教体局领导给出的解释是:今年安排去葛庄小学的两个人不占葛庄小学的编制,而是占用本乡万箱铺小学的编制。我认为这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葛庄小学缺人为什么不用葛庄小学的编制?一个学校的人事编制是严格按规定算出来的,难道一个学校的编制就可以这样被领导们随意张冠李戴到别的学校?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这正好暴露了某些人为了照顾所谓的关系,竟然可以把编制当儿戏的伎俩!
记者问我的岗位问题如何解决?县教体局领导说:两三个月内可以解决。记者追问解决问题的依据是什么?他这才拿出来了一份文件,说根据这份文件精神能解决我的问题。这份文件是2019年8月14日省人社厅的文件,这份文件里有很多惠及广大教师的政策,可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了不公开、不执行?国家的政策也可以这样束之高阁吗?如果不是这次记者同志帮忙,我还要多久才能知道竟然早就有这样一份上级文件可以解决我的岗位问题呢?全县还有多少教师被剥夺了这些权利呢?

作者: jcdd    时间: 2020-9-9 22:44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
(豫人社〔2019〕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省直事业单位:
为深化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加快转变,现就进一步优化我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提升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
1全面设置正高级岗位。我省各级事业单位均可设置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往未明确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在所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的5%以内确定。
2提升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对于以往已明确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的事业单位(不含豫人社〔2019〕16号文件规定范围的事业单位),可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3%,其中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可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5%。事业单位也可结合人员队伍现状,将上浮比例用于副高级及以下岗位。
3对规模小、人员少的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主管部门,按照现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和行业发展要求,对区域内同类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集中调控,统筹设置。
二、完善岗位管理政策
4健全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改革思维和问题导向,以优化人事管理政策和转换用人机制为核心,围绕“放权、搞活、有序”,不断创新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自主权,激发人员队伍活力。
5采取专业技术岗位“高岗低用”管理办法。针对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人员聘用问题,在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可将同层级内空缺岗位调整用于最低等级岗位,聘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6规范新合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出现合并整合的,应按照国家和我省岗位设置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岗位设置。同时,为保证新合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首次聘用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额限制按照原聘岗位类别和等级对应聘用到新单位相应岗位。
7开辟高层次人才岗位聘用“直通车”。对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员,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首次岗位聘用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没有相应岗位情况下,可按照我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有关规定设置特设岗位。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确定相应岗位,其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8规范兼职人员岗位管理。对于在专业技术岗位兼职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须在两类岗位同时备案。对于符合《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中A、B、C类人才认定标准的高层次人才,兼职时不占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9明确延长退休年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管理。对经组织批准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设置变更和聘用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10明确政策性安置退役军人的岗位管理。对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退役军人,首次岗位聘用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结合本人工作年限、退役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确定岗位等级。
三、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11提升县乡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县乡事业单位(不含豫人社〔2019〕16号文件规定范围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5%;对于我省贫困县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可在原有标准上各提升10%,引导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服务。
12放宽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于基层乡镇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因地制宜,按照宜合则合、宜分则分的原则,采取统筹合并设置、分单位设置等不同方式进行设置,保证岗位管理制度在基层乡镇的有效运行。
13创新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对于累计在乡镇工作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县乡事业单位已聘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位设置管理和调整时,可不占本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14开辟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绿色通道。对县乡以下事业单位已符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未聘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对聘期内3年获得考核优秀的已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可根据有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四、创新工勤技能岗位管理
15开辟高级技师岗位管理绿色通道。对已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的高技能人才,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任职条件聘用至工勤技能一级岗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单位,可采取设置特设岗位、岗位设置动态调整等方式予以解决。
16提升工勤技能岗位运转效能。对于工勤技能岗位超结构比例且聘用矛盾突出的单位,岗位聘用备案时,均可按照“退二进一”政策掌握。
17推动工勤技能岗位人员择优聘用。事业单位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聘用程序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勤技能人员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
(1)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表彰(荣誉称号)的;
(2)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有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或工龄满30年,取得相应工勤技能岗位任职资格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五、提升“放管服”工作水平
18精简备案环节。除新进人员(含公开招聘、调动和政策性安置人员)、转岗人员和“双肩挑”人员外,省直属事业单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四级及以下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聘用,由用人单位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即时备案,不再审核盖章。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上述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直接聘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再审核盖章和即时岗位备案。对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职称的,单位可暂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用人单位需将相关人员电子数据在审核聘用后的三个月内报省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可结合实际明确具体备案权限。
19推进网上业务办理。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数据信息,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实现岗位设置、人员岗位备案等岗位管理事项的网上办理,推进实现省市县系统互联和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减轻单位负担。
20多渠道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创新服务手段,推广运用实体大厅、网上办理、上门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借鉴“双随机一公开”等办法,做好岗位管理聘后监督、聘用合同管理等工作,确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9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作者: jcdd    时间: 2020-9-9 22:50
微风吉祥 发表于 2020-9-9 14:02
借教师节来临之际向优秀教师的你表达最衷心的问候,一切困难都是占时的。 ...

谢谢你的关心,作为今年的县教育质量奖获得者,今天下午刚参加完县里的表彰,今年是第36个教师节,但修武县的教师节对我来说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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