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11时许,焦作市修武县。祝某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正常通过云台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时,与闯红灯通行的李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相撞,造成祝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李某某因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因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祝某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仅腿部受了轻微擦伤。
头盔虽小,关键的时候却能保命!所以,请戴上!戴上!戴上!头盔!欢迎光临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http://0391.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