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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元月,焦作市人民政府与深圳市水务集团共同出资1.03亿元重组焦作市供水总公司,成立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焦作方占股30%,深水集团占股70%,经营期限20年,独家经营规划区内城市供水和供水设施建设。
焦作水务的合作成立模式,被国家住建部誉为“焦作模式”并加以推广,其后的2004年4月国家才正式颁布《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