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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住建局关于物业费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恕我直言    时间: 2020-12-28 11:35
标题: 请问住建局关于物业费问题
       由于长期在外地居住所以焦作的房子就空置了,在网上看到山东等省有文件《房屋空置6个月以上可以减免所交物业费不超过百分之六十》。就是说如果空置六个月以上就可以交纳百分之六十的物业费,不知我们焦作有没有这方面规定。请住建局的领导在百忙中能够回复一下。

作者: 54646456464    时间: 2021-5-10 20:09
这个你得亲自跑一躺,不要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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