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jzwhc 发表于 2021-02-03 10:49
就事论事吧,一码归一码。舆论不要演变成人身攻击。
hnjzwhc 发表于 2021-02-03 10:49
就事论事吧,一码归一码。舆论不要演变成人身攻击。
流浪无疆 发表于 2021-02-03 12:32
和郭总啥关系?越来越热闹了
Esther 发表于 2021-02-04 13:28
这文章写的挺没水平的,明显的避重就轻,无限放大人家的私事做文章,意图不言而喻,想反转舆论矛头,转移大家注意力。所谓“朋友”?明眼人都知道是谁吧
王晓贵 发表于 2021-02-03 23:19
目前姚老师已经报案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现在微博的那个人已被网警删除微博,姚老师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已保留证据。
希望你这个贴子别删
流浪无疆 发表于 2021-02-03 12:32
和郭总啥关系?越来越热闹了
Esther 发表于 2021-02-04 13:40
这文章写得也够没水平的,明显的避重就轻,无限放大人家私事,抓住吃瓜群众的爽点,想把舆论矛头反转向姚老师,作者的意图不言而喻啊……,还所谓的“朋友”?是谁明眼人都能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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