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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阳论坛】“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打印本页]

作者: 山阳论坛    时间: 2021-6-1 08:55
标题: 【山阳论坛】“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山阳论坛】“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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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错误言论误导公众,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营造建党百年良好舆论氛围,山阳论坛协同中共焦作市委网信办,在山阳论坛官网、APP等渠道开设“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专区,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专项受理公众举报,积极维护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


受理内容: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希望广大网民主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与网络综合治理,踊跃举报相关有害信息,共同维护健康网络生态。
举报热线:17639186258
举报邮箱:1847025886@qq.com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 益民婚介    时间: 2021-6-1 10:59
支持!反应信息一点实事求是,不可以弄虚作假~
作者: 益民婚介    时间: 2021-6-1 11:42
支持!反应信息一定实事求是,不可以弄虚作假~
作者: 焦作老百姓1    时间: 2021-6-1 12:35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举报某些论坛管理员肆意删帖!
作者: 丑女无敌6    时间: 2021-8-18 15:58
大家在支持打击不良信息的同时,也希望山阳论坛可以公正对待老百姓反映的事实问题,为老百姓解决
作者: 执子♡之手    时间: 2021-8-20 02:23
版主您好,我之前发布了一个征婚贴,现在我已经找好了,还麻烦您能帮忙把我发布的帖子删除一下,谢谢!同时我也非常感谢我们山阳论坛,让我在此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另一半!
作者: 掏抢    时间: 2021-8-23 09:44
山阳伦坛你好,有个刁民的民义在论坛里啥说,这个人死了家人,精神有问题,希望不要接受他发的东西,不要给政府找麻烦
作者: 走错的赵    时间: 2021-8-24 15:37
我家鱼塘被大水冲了3天!鱼都跑了!政府有补助么?

作者: 掏抢    时间: 2021-8-24 17:30
焦作老百姓1 发表于 2021-06-01 12:35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举报某些论坛管理员肆意删帖!

册的好,有的东西就不应该发,支持
作者: yhb42580    时间: 2021-8-25 13:14
现在论坛还有政府机关的在关注吗?
作者: 木子泓    时间: 2021-9-15 21:36
最近发现有家直销叫“道圣康膜”的,可谓包治百病,属不属于传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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