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任何车辆在未统一施划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
机动车停车泊位停放的,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单位、居民小区及其门前的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向道路方向或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门前没有统一施划停车泊位或已取消停车泊位的,一律不得停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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