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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医师承中医(专长)医师执业注册 [打印本页]

作者: 13069124376    时间: 2021-10-11 09:16
标题: 中医师承中医(专长)医师执业注册

1)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2) 中医(专长)医师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执业范围为,考核专家认定的其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3)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者,在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在医疗机构内开展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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