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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青海省有关省外随迁(读)子女报考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大和小小    时间: 2021-10-11 09:48
标题: 青海省有关省外随迁(读)子女报考规定

1)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5年以上(高考当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2)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连续满3年以上、不满5年(高考当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

3)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在青落户1年以上、不满3年(高考当年6月1日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3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报考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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