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举行。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郭鹏同志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臧振田同志为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命刘群生同志为焦作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郭 鹏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臧振田为焦作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民生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孙起鹏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任命:
刘群生为焦作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陈传金的焦作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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