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11时许,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丰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小纸坊村附近时,与停在路边的武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王某驾驶未进行登记的电动三轮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武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车辆一定要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摒弃分心驾驶、不系安全带、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陋习。
欢迎光临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http://0391.cn/)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