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11时,我市收到陕西省疾控中心协查函,西安市12月19日发现的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与我市马某某有过相关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经流行病学调查,马某某及3名同住人员(2名成人、1名儿童)均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其本人及2名同住人员已接种2剂新冠病毒疫苗(1名儿童未接种疫苗),其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居住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密切接触者马某某可能有接触或活动轨迹有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服从属地管理,主动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接触情况。
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咨询电话: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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