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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打印本页]
作者: 焦作交警. 时间: 2023-7-2 09:34
标题: 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
广大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近年来,涉及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死亡的高达80%;而佩戴安全头盔,能够起到缓冲、减震的作用,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事故的发生,焦作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提升行动。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交警部门将通过手机登录“劝导程序”,现场扫码确定未佩戴安全头盔次数:第一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进行警告处理;第二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须穿红马甲、持小黄旗在路口参与“我来当交警”活动20分钟;第三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须穿红马甲、持小黄旗在路口参与“我来当交警”活动30分钟。
在此,焦作交警向大家发出倡议: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为了城市的文明,无论您驾驶、乘坐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都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作者: 乐常足知 时间: 2023-7-25 05:50
安全无小事
作者: 借爱灵光 时间: 2023-7-25 09:34
为什么非在大热天严格要求戴头盔,为什么大冬天没有严格要求呢?
作者: 一眼花开落 时间: 2023-10-13 10:37
安全第一,不能大意!
作者: sgchyy 时间: 2023-10-13 22:22
查了就带,不查就摘!
作者: 驿马星座 时间: 2023-10-14 05:05
好很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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