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焦作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焦作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焦作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政策新闻发布会。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焦作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焦作监管分局、工商银行焦作分行、农业银行焦作分行、建设银行焦作分行有关负责人出席,解读我市最新支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积极发挥金融职能作用,支持科技创新,推动我市各类金融要素高质量服务科技型企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出台了《焦作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和《焦作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焦作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从提升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服务体系、优化资本市场融资服务、提升地方金融组织增信能力四个方面,本着整合现有资源,不另行增加财政负担原则,创新金融服务,提升金融质效,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等薄弱环节倾斜。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科技型企业信贷计划,综合运用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多种方式和“省科技贷”“省专精特新贷”“焦科贷”等专项金融产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争取国家开发银行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资金、规划贷款、研发贷款支持我市科技创新。
(二)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服务体系。建立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并为每个企业确定主办行,精准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挥科技支行作用,扩大信贷投放。优化科技人才金融服务,提供融资支持。发挥科技融资风险池基金作用和科技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完善焦作市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有效缓释信贷风险,降低科技型企业经营风险。
(三)优化资本市场融资服务。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推动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融资。引导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运用“四板直通新三板”相关政策,加速在新三板挂牌。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谋划设立河南人才发展基金焦作子基金,助力我市高端科技人才引进和科研成果转化。
(四)提升地方金融组织增信能力。开发和完善“专精特新担”等担保专项服务产品,为首次贷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直接担保服务。深化银担合作,全面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见贷即保”批量担保业务模式,提高担保服务覆盖面和服务效率。丰富地方金融服务业态,引导和支持地方金融组织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焦作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主要从提升信贷投放能力、强化重点领域支持、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和健全保障机制四个维度,明确了13条重点任务。
(一)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能力。提出严格执行信贷投放计划,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投放力度。建立优质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主办行制度,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破解信贷投放不足问题。
(二)强化重点企业和项目融资支持。重点围绕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规上企业和省市重点项目,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对接协作机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一企一策”,对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实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方案全覆盖。
(三)完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强化信贷风险补偿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加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发行债券,引导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从担保服务、风险保障和资本市场补充等方面,推动建立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两文件印发以来,金融监管部门和各行业部门积极落实文件重点任务,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切实加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质效,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力度,推动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担当作为,创新金融产品、做优融资服务,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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